|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17日 20:1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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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16日召开二届十四次董事会及二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2009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2009年公司计划房地产直接投资总额215亿元。 二、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52343186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派1.32元(含税)。 三、通过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通过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具体授权的议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控股房地产开发公司(含其下属房地产公司)及控股专业公司(含其下属公司)相互间提供单笔担保额度权限分别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20亿元及5亿元;在200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净增加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含其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120亿元(含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和控股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包括原担保额度展期)。 五、通过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制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九、通过公司2009年向包括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在内的不超过十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议案: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发行价格不低于15.89元/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十、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一、通过关于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十二、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十三、通过关于聘请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介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3月10日上午9:00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048”;投票简称为“保利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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