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股份”公布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02日 19:1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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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有关通知文件,认定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天通浙江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天通精电)为浙江省2008年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下发的有关通知文件,认定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南大紫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大紫金)为江苏省2008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均为3年。 根据相关规定,天通精电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含2008年)按15%的比例缴纳所得税。南大紫金地处常州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仍按15%的比例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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