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06日 23:0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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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和《重大(敏感)信息提报人管理细则》等议案。 二、通过公司与戴姆勒股份公司及戴姆勒东北亚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生产中重型载货汽车及其发动机项目的议案:合资公司名称为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称:合资公司),授权其在合资期限内许可使用“福田”商标、与原欧曼中重卡业务相关的战略系统、IT系统和通用技术。合资项目总投资为635060万元人民币,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56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有欧曼中重卡业务可拆分资产经评估后作为出资(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价值为2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0%。项目总投资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部分通过贷款方式解决,同时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担保。合资公司合资期限为30年。该合作事项尚须报发改委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批。 上述第二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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