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变现有利创业公司发展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3日 07:35 作者:韩永先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中,新型创业公司顺势涌现。初期的创业公司,由于规模小、财务实力欠缺,多数不能直接从工资福利上给员工高待遇,普遍选择了股权期权激励,将员工和公司利益密切捆绑,但是由于期权本身行权期太长、不能实现流通,导致员工对所谓期权普遍的印象是公司画的饼。
    而在现实中,创业员工的生活节奏跟创业公司上市的节奏无法吻合,较低薪酬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员工的生活质量,如何做好员工期权的提前变现成业界探索的热点。
    “对于创业公司来说,创始人、投资人、员工是最重要的三个要素。”因果树联合创始人滕放在跟记者谈创业公司期权如何处置时表示,允许员工期权变现是对创始人的格局考验。员工已经陪同企业经历了最高危的阶段,应该有选择处置期权的权利。
    “调研发现,目前市场上对期权变现有非常强烈的需求。”滕放说,一方面是员工有非常强烈的变现需求,他们需要改善生活,但是没有渠道。另一方面投资人非常看好这些企业,但是作为个体投资人没有机会参与到企业里面去。企业方有自己的需求,需要用有公信力的期权跟所有的利益者绑定,跟员工共同进退。从这个出发点来看,期权变现可以促使创始人重新去定位、思考企业和投资人、创业者、员工以及社会之间的关系。
    来自美国的数据显示,在2000年,一家公司上市时间平均要3.1年,2005年是5.7年,到2010年要9.4年。如果员工能够在一家公司等九年,而没有渠道,这是很大的痛点。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帮助创业企业大量员工进行期权变现,设计符合中国市场行情的期权变现产品。”滕放认为,允许部分期权变现,并不妨碍公司的发展。首先,转让少许期权对应的收益权并不会影响下一轮融资、估值。期权变现交易的不是股权,也不是期权,而是背后的收益。整个期权在期权池里占15%左右,员工变现的是很小一部分。部分员工收益权的转让不会影响整个公司的估值。其次,员工并不是将手中握有的期权完全转让,不会影响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另外,期权不应该成为长期绑定员工的一种工具和枷锁。真正吸引员工的是企业的高速成长和独特文化。一名员工从加入公司拿到期权、陪同公司成长成熟到行权,最后到套现,有了真正的选择权,有了流动性,才能够成为真正的合伙人。
    “中国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没有明确规定股权期权的收益权不可转让或交易。”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认为,做好退出转让的渠道,把员工期权的收益转让出去获得一定的收益,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