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鼓励公司以配股形式再融资
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5日 09:05 作者:周科竞
    新股IPO规模普遍缩减,短期看减少了二级市场圈钱压力,但是从长远讲又酝酿了新的再融资机会。未来这些压缩上市的新股必然会在合适的时机推出再融资计划。按照以往的情况,上市公司更愿意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但此举却又一次侵犯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栏认为,相比之下,对原有股东配股更有利于让原有股东享受到持股成本下降、股票含金量提高的福利,同时还能给投资者对高价配股说不的权利。
    现在的再融资,已经很少能够见到配股这一形式,几乎全部采用对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一般锁定期一年,价格基本较市价折让10%-20%。看似一项很公平的交易,但是中小投资者却很难享受这一美餐。
    举个例子,假如某公司总股本10亿股,股价10元,计划再融资2亿股,股价8元,那么大股东找到几个机构投资者,商定了非公开发行,资金投向收购某影视公司。消息一出,股价上涨至12元,特定投资者以8元买入股票,每股账面获利4元,2亿股一共获利8亿元。
    如果换一种方式,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2股,每股配股价8元,投资者每股持股成本将由10元降至9.67元,股价还是涨至12元,普通投资者每股多获利0.33元。两种方式的区别很明显,少数特定投资者抢走了本应属于全体股东的利润,虽然他们有一年的锁定期,但是这类再融资企业资质一般比较好,一年之后的股价也不会太差。此外,特定机构还有通过融券交易提前卖出股票锁定利润的可能,故一般特定机构的赢面极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现有股东有权优先认购公司新发行的股票。本栏理解,上市公司也应该受公司法的制约,也就是如果普通投资者认为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有利可图,那么广大的中小投资者就有权利优先认购。即再融资的流程应该是先安排原有股东按比例配股,现股东放弃的配股部分才可以转给特定投资者认购,这也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现在股市有一些很奇妙的事情,抢手的东西散户一般抢不到,还总容易被坑,例如早期卖出飞天诚信的投资者,他们无法在一个真正自由竞价的平台寻找到合适的股价,好股票的再融资也与普通投资者无缘,但是退市的板子最终一定会打到中小投资者的屁股上。合理与否,想想就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