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2月27日讯 证监会12月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回答了记者提问的问题,以下是全景网综合媒体报道。
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意见有利增强市场信心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今天表示,《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一是有利于维护亿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体现公平正义;二是有利于增强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创新,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三是有利于完善市场功能,转为投融资并重,适应多元化需求;四是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监管转型。(全景网/甄金)
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7日在发布会上表示,完善中小投资者投票等机制。引导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全面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上市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完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第三方见证制度。研究完善中小投资者提出罢免公司董事提案的制度。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邓舸表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要增强投资者安全感
针对国务院颁布的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证监会投保局负责人27日表示,意见中提到的,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全面提升市场主体经营服务水平,增强投资者安全感的有力保障。
上述负责人表示,将就适当性制度建立一系列针对性安排,将对市场产品服务分级分类管理,要有风险评估、等级划分。
使赔偿机制贯穿上市监管始终
证监会投保局相关负责人27日在发布会上表示,赔偿机制建设,强调主动赔偿投资者,上市公司依法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及其他资产用于赔偿中小投资者。同时,上市公司退市引入保险机制,此外,利用计提的风险准备金完善自主救济机制,研究扩大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和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使用范围和来源。
四项组合拳便利投资者行权
国务院办公厅今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针对中小投资者行权难等问题作出针对性安排。
对此,证监会投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务院意见在制度安排上,体现了不少创新和突破,提出了一系列便利投资者行权的组合拳安排。对全面落实投资者参与权、监督权,真正意义上提升公司治理将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这些组合拳包括四类:
一是对重大事项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投票结果单独计票、单独披露,并报送监管部门,形成有针对性的制衡公司不理性行为。
二是明确引导上市公司全面全面运用网络投票方式,并要求不得对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要求。
三是对选取董事监事实施累积投票,使中小投资者权利得以彰显。
四是将研究完善中小投资者提出罢免公司董事提案的制度,并要求自律组织健全独立董事备案和履职评价制度。
新三板是公开转让市场
对于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区别,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今日表示,国务院关于全国股转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中,明确了全国股转系统的性质、功能和定位,并对该市场的服务范围、挂牌要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市场监管等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
而对于区域性股权市场,国务院38号文对它做出了明确性质界定,包括挂牌公司股东不能超过200人,不能连续交易,不能实行做市商制度等。可以明确的是,新三板是公开转让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是非公开转让市场。
新三板在审拟挂牌企业明年1月起分批挂牌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国股转系统在审核的拟挂牌企业,将于明年1月开始分批挂牌(全景网/甄金)
股东超200人公司即日起可申报上市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27日下午表示,今日将发布的新三板七项配套规则中,股东人数超过200的公众公司,上市要求并不多,在股权清晰、经营规范、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提出了条件。此类公司大约有1500家左右。其中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极少。从今日起即可申请主板、中小板、新三板上市。
四方面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今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对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作出一系列明确安排。
对此,证监会投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安排既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投资者回报的问题,又作出了长效机制的工作安排。“投资者获取正当权利是天经地义的。”他说,优化投资者回报的机制,包括多种形式分红、市场溢价的资本利得、可以进行优化投资回报的管理。
针对优化投资回报机制有关问题,国务院意见主要做出了四方面工作安排:
一是打造公司提升盈利能力和主动回报投资者的监管激励机制,上市公司治理的完善以优化回报为导向,对涉及股权融资的IPO、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有可能摊薄回报的行为,都要求作出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并承诺实施。
二是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要求披露分红政策,保持分配政策的透明度,要求分红承诺与监管、再融资挂钩,对不履行分红承诺的上市公司,要记入诚信档案,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不得进行再融资。
三是建立综合制度体系,优化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机制,要求建立多样化的回报机制,包括股份回报、以股代息、股份回购等多种手段。
是机构投资者要创新服务,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平台,鼓励发展服务中小投资者的专业化中介机构,鼓励开发适合中小投资者的产品,鼓励中小投资者通过机构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并对相关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要求,使中小投资者直接、间接参与资本市场都要有相应的制度安排。
建立资本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章
针对意见中提出的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问题,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今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资本市场转型和建设的重要的环节,这是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的第一道保护,也是成熟资本市场提供服务质量的普遍性安排,通过投资适当性制度,可以全面提升市场的主体的经营服务水平,增强投资的回报安全感,这是投资者适当性重要的任务。
他表示,下一步将会有系列针对性安排,比如,对市场产品和服务要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产品日益多元,产品结构和交易也复杂化,这首先要对产品和服务进行分类分级,对投资者提供适当性的最低限的进入保护,市场各类主体都要根据不同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分级分类,建立不同类别的风险管理制度,提供细分恰当的服务。
该负责人表示,投资分类管理这是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规则制度的建立,把产品和服务给予适当的投资者,这一过程中,也显示出机构差异性和信用程度,对投资者回报和服务也更加多元,大大提升了投资者安全感。
同时,下一步监管部门也将研究建立整个资本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章,规章中要明确市场主体责任,要把卖方责任明确和细化,分层化。在统一的规章制度下,自律组织
分红承诺将与再融资挂钩
证监会投保局相关负责人27日在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从四方面优化投资者回报。
一是建立监管激励机制,完善优化回报导向的公司治理,对于摊薄平均回报的IPO、再融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等,要求公司作出填补回报的承诺与安排。
二是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回报体系,将分红承诺与再融资挂钩,使上市公司成为更加重视回报的公司。
是建立综合政策体系,建立股份回购等多元化回报体系,对上市公司经营和中介机构提出更高的要求。
四是对中介机构投资者,要创新服务,鼓励中小投资者通过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场。
从三方面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证监会投保局相关负责人27日在发布会上表示,知情权是投资者作为股东起码的权利,长期以来证监会始终在加强信息披露透明度建设。但当前信披标准体系有待完善,透明度有待提升,对于信息披露的责任有待细化和加强。所以,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使得投资者能够公平获得信息,是资本市场建设的主线。这是市场责任主体,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的法定义务,也是提升公司管理的根本性要求。
针对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述负责人表示,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方面,主要从三方面对信披提出要求:第一,信息披露针对性要提高,要围绕信披质量明确标准,充分揭示风险,方便投资者查阅 ,第二,提高市场透明度方面,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平台,第三,加强信息披露职责,要求披露时间保持公平。 (全景网/甄金)
对资本市场产品和服务进行分级分类
证监会投保局相关负责人27日在发布会上表示,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安排中,下一步证监会将对产品和服务进行分级分类,建立不同类别投资者风险管理。把适当的产品和服务给予适当的投资者。
证监会发布7项新三板配套规则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7日在发布会上表示,今日证监会发布(财苑)新三板七项配套规则,标志新三板扩大至全国的工作正式启动。凡符合条件的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推荐在新三板上市,不受地域限制。
发言人称,规则内容包括: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明确审核要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股东人数超200人公司申请行政许可的审核指引;明确行政许可流程。
其中,在解决200人公司历史遗留问题方面,规定:申请IPO公司的股份确权数量应达到90%以上;申请新三板的公司股份确权数量应达到80%以上。
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验收工作基本完成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7日表示,经联席会议决定,上海、内蒙古、河南清理整顿工作通过联席会议验收,除天津、云南省外,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基本结束,目前共关闭了200余家各类交易场所,取得了明显市场成效 ,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的交易场所被取缔或关闭。
邓舸表示,通过清理整顿工作,有效防范了市场风险,各类交易场所发展的环境得到了改善,规范的交易场所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得到提升。下一步联席会议将重点督导个别地区清理整顿工作,促进各类交易场所规范健康发展。(全景网/甄金)
国务院批复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7日在发布会上表示,国务院近日批复了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的条件为:主要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10年以上。
对基金管理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非主要股东的条件作如下规定:非主要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质量良好,内部监控制度完善;非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5年以上;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自然人可担任公募基金公司主要股东
国务院27日发布“国务院关于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132号)”,就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国务院批复有三个明显特点:
1. 符合一定条件的专业人士可以持有基金管理公司5%以上的股权,可以担任主要、非主要股东,这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充分肯定了人力成本的核心作用;
2. 取消了对股东组织形式的限制,不再要求持续经营3个以上会计年度,为各类主体提供了进入基金行业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
3. 从消极条件方面提出要求,防止不当主体进入基金行业设立基金公司。邓舸说,证监会将落实国务院文件,促进公募基金向财富管理机构转型,近期证监会将结合前期已发布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细化相关规定,发布落实。
证监会12386热线明年起开通查询功能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今天介绍,12386热线决定2014年1月1日起开通查询功能,投资者可以拨打电话,在核实相关信息后,可以了解诉求的办理全过程情况。
截至今年11月底,12386热线共接受处理诉求8984件,已经办结8694件,30%的事项与机构产品有瑕疵和过错有关,经调解双方基本达成和解。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投资者已经获得赔偿160余万元。(全景网/甄金)
证监会公布两项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7日在发布会上表示,为了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完善信息披露架构和内容,证监会针对并购投资中信息披露较为薄弱的两方面做出了解释性公告,主要涉及分步实现企业合并、分步处分子公司股权等内容。
两项公告对上市公司、拟IPO公司、其他公开发行证券公司在年报信息披露及其附注的内容进行规范,自发布起实施,上市公司在编制2013年年报时,要按照该公告要求编制并披露信息。(全景网/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