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赏之下 必有勇夫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2日 05:46 作者:刘雯亮

  近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宣布给予一位告密者1400万美元的奖励,奖励其提供的信息使委员会成功追回了巨额的投资者资金。据悉,这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建立告密制度以来给出的最大一笔奖金。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由于内幕交易行为具有危害大、隐蔽性强、查处难、证明难等几大特点,一直是各国证券市场监管执法的重点和难题。在证券监督机构或部门费尽心思,加大相关案件查处和宣传力度,加强与各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协作的同时,举报制度不失为一种节省人力物力,同时能起到事半功倍效果的方法。
  据悉,2010年至2012年4月,证监会共立案调查内幕交易案件122起,非正式调查内幕交易案件193起。比较典型的案件有黄光裕系列内幕交易案、李启红内幕交易中山公用案等。不过,据了解,虽然内幕交易犯罪案件逐年增多,但查处难度却很大,实践中查办的案件数量与实发案件数量相去甚远。
  正因如此,仿效美国证券期货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制度,并建立严密的证人与举报人保护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有利于监管部门及时、全面地掌握第一手内幕交易信息,另一方面也从侧面对内幕交易违法违规者形成震慑。
  今年10月16日,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发表题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保护资本市场》的文章。文章指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导致中小投资者因做出错误投资决策而遭受损失;内幕交易违法行为使得进行反向操作的投资者可能因股价波动而造成损失;市场操纵者利用资金、持股、信息优势等手段操纵交易价格或交易量,使得很多不明真相的中小投资者被误导参与相关交易,权益受到侵害。由于中小投资者缺乏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更容易成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侵害对象。  
  鉴于此,业内人士亦普遍认为,借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做法,建立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制度,国内监管部门不仅从法律角度保护告密者,而且从经济角度奖励告密者,从而可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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