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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骤变 两保荐机构遭处罚来源:扬子晚报 |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4日 10:05 | 作者:赵晓辉;陶俊洁
据新华社电 中国证监会3日通报,由于对业绩下滑信息披露不够,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被采取监管措施。
据了解,这是继珈伟股份、百隆东方之后,中国证监会再次针对业绩大幅下滑的首发项目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监管措施。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科恒股份上市后即出现2012年中期净利润同比下滑47.62%以及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滑69.52%的情况。南大光电于2012年7月26日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中披露净利润同比下降约20%,于2012年8月7日在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中披露“实现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27.71%”“经初步估计,2012年1-9月公司净利润同比下滑约为40%左右(实际下滑幅度为52.42%)。”赵晓辉 陶俊洁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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