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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心一:对违法失信行为零容忍来源: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8日 05:51 | 作者:朱宝琛
近期要重点配合全国人大修改出台《基金法》,推动开展《证券法》修改工作,研究推进制定《期货法》
■本报记者 朱宝琛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日前撰文指出, “十二五”时期,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迎来新的历史机遇,中国证监会将秉承对违法失信行为“零容忍”理念,持续保持对市场违法失信行为的高压态势。近期要重点配合全国人大修改出台《基金法》,在深入评估的基础上推动开展《证券法》修改工作,研究推进制定《期货法》。 庄心一指出, “十二五”时期,中国证监会将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和监管工作实际,继续把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引向深入,为资本市场改革、创新和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一是坚持监管机构带头讲诚信,不断深化政务诚信建设。证监会将在原来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证券期货监管系统政务诚信建设。 二是秉承对违法失信行为“零容忍”理念,持续保持对市场违法失信行为的高压态势。要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的监管执法工作,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切实有效打击各类违法失信行为。要重点查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老鼠仓”等案件。要大力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配合,推动健全证券期货领域刑事打击工作机制和民事诉讼机制,加大刑事打击和民事赔偿力度。 三是继续完善诚信建设的法律基础,强化诚信法律责任。 四是持续完善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进一步扩大信息覆盖面。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要正式启动运行“中国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作为加强诚信监督约束、深入推进诚信建设的重要抓手。 五是深入贯彻实施《诚信监管办法》,强化资本市场诚信约束激励。 六是探索实现诚信信息服务社会化,积极培育资本市场信用服务体系。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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