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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警示板明年1月4日推出

  上交所发布的《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的股票将包括ST公司、*ST公司以及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的股票。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投资者只能使用限价委托,而不能使用市价委托;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设置为±5%,退市整理股票为±10%。

  上交所设立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为降低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成本,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可以电子方式进行。

  深交所终止上市的公司通过改善经营、资产重组等方式,消除终止上市情形且重新达到深交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还可以向深交所申请重新上市。重新上市的申请由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不需要经过IPO程序。

  深圳商报记者 钟国斌 陈燕青

  昨天下午,沪深证券交易所双双正式发布了相关退市配套规则。上交所本次发布了四项退市配套业务规则,分别是《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股份转让暂行办法》和《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深交所则发布了《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和《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多位分析人士昨晚对记者表示,退市配套规则的发布从长远看有利于股市的新陈代谢,更有助于价值投资理念的形成,但退市政策效果仍有待观察。

  上交所:风险警示股票

  维持±5%涨跌幅限制

  此次上交所发布的四项业务规则涉及的风险警示板、退市整理期、退市股份转让系统以及重新上市制度,在上交所于7月7日修订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中已有明确规定。本次发布的四项规则是对前述制度的细化和落实,其主要目标是建立起相对完整顺畅的市场化退市机制。上交所发布的《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上交所指出,本次相关业务规则发布后,上交所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将依次包括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退市整理、退市股份转让和重新上市等环节,既有利于充分揭示退市公司的风险,也有利于帮助投资者作出合理的投资决策,使投资者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考虑到元旦休市因素,风险警示板实际将于2013年1月4日正式开始运行。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的股票将包括ST公司、*ST公司以及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的股票。

  根据规定,退市整理股票的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自退市整理期开始之日起,在风险警示板交易30个交易日,该期限届满后的次日终止上市,交易所对其予以摘牌。

  交易安排方面,一是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投资者只能使用限价委托,而不能使用市价委托;二是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设置为±5%,退市整理股票为±10%。

  市场监控方面,风险警示股票当日换手率达到30%的,属于异常波动,上交所可对其实施盘中停牌,直至当日收盘前5分钟;同时限制单一账户当日累计买入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上交所设立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为降低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成本,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可以电子方式进行。

  退市公司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申请条件的,可在其股票进入上交所退市股份转让系统或者其他场外交易市场转让之日起届满一个会计年度后,提出重新上市申请;但对于不配合退市工作的,上交所在36个月内不受理其股票重新上市申请。公司重新上市未获上交所同意的,再次提出申请的最低间隔期是6个月。

  “退市相关配套规则的推出和实施,有利于资本市场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从长期看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昨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绩差股的风险加大,蓝筹股的价值进一步凸显,未来上市公司的股价将更加真实的反映公司的投资价值,这也是成熟市场所应有的情况。”

  深交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不需IPO程序

  根据深交所发布的《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股票已终止上市的公司通过改善经营、资产重组等方式,消除终止上市情形且重新达到深交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还可以向深交所申请重新上市。重新上市的申请由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不需要经过IPO程序。

  对于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的修订主要包括:一是进一步明确“办法”适用所有退市公司,包括“老三板”公司。二是为防止恶意炒作,在审核重新上市申请时,增加了对公司在退市整理期及退市后公司是否因涉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予以关注的内容。

  深交所表示,为了保证新旧制度的平稳衔接和过渡,按照稳步推进退市制度改革的原则,本次退市制度改革对存量和增量公司区别对待,新老划断,妥善安排。新规则发布前已暂停上市的上市公司,适用原规则。

  东吴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寇建勋对记者表示,“引入重新上市制度和退市整理期制度将使退市能够进一步细化、完善和更具操作性。管理层对退市公司也不是一棍子打死,经过资产重组的达到上市条件的公司还是申请重新上市,不需要经过IPO程序有利于其加快重新上市进程。”

  绩差股将遭打击

  根据规定,对于2012年1月1日之前已暂停上市的公司,交易所将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作出是否核准恢复上市的决定。如有关公司在今年年底前仍不能达到恢复上市的条件和要求,公司股票按照规定将被终止上市。

  据统计,目前暂停上市的ST和*ST公司已有19家。其中,*ST轻骑及*ST吉药两家是在2012年被暂停上市的,而其他17家则在2012年以前被暂停上市。*ST中钨、*ST炎黄、*ST宏盛、S*ST天发、*ST创智等公司正在退市边缘挣扎。

  对于即将实施的退市配套规则,昂诺投资投资部经理胡红伟昨晚对记者说:“此举将对绩差股的炒作形成持续的冲击,也加大了资产重组的难度和时间成本。中国股市这些年来形成的炒重组、炒绩差的盈利模式势必将得到颠覆,对于投资者,重组股的炒作还是不参与为宜。一方面,如果不知道内幕去参与炒作,风险很高;另一方面,如果是内幕消息知情者进行投资,又涉及到内幕交易信息泄露,违法违规。”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未来的牛市再也不是齐涨共跌的股市,优质的公司在价格上会被重估,垃圾题材股同样会被投资者用脚投票所抛弃,投资者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

  政策效果有待观察

  A股令人诟病的炒重组、炒绩差历史悠久,这与近年来退市公司极少有关。统计数据显示,自1999年以来,共有89家A股公司因各种原因退市,57家转到三板,而2006年之后退市基本停滞。

  华安证券高级投资顾问张兆伟认为,退市是个利益博弈的过程,相关制度得到全面执行有一定的难度,其政策效果有待未来的进一步观察,现在就断言重组炒作未来全面熄火为时尚早。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表示,只有退市制度得到全方位的实施,价值投资的理念才能真正深入人心,否则绩差股的炒作很难彻底根绝,相信未来的股市终会反映各个上市公司的真实价值和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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