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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明:证券市场五大法律问题亟需求解

  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徐明在会上进行演讲时,针对目前证券市场存在的奇特现象发出了以下五问:

  一问:为什么中国的证券市场作为国民经济“晴雨表”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

  二问:在我国金融业中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子行业之间的差距为什么越来越大?

  三问:为什么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这么困难?

  四问:为什么全球的证券交易所都是以公司制组建的,而且很多还是上市公司,唯独中国大陆的沪深交易所实施的是会员制,而且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会员制?

  五问:从国外的资本市场构成情况来看,除了股票市场之外,还有债券市场、基金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但为什么我国的资本市场主要就是股票市场,债券、基金、金融衍生品市场都不发达?“从表面上看,这些问题是一个经济问题,但从深层次来看,实际上关系到法律问题,与相关法律不健全有一定的关系。”徐明认为,中国资本市场不缺钱,但是老百姓对市场没有信心。进去就被套,进去就亏损。徐明认为,可能与一级市场发行制度存在的高定价,高PE,高比例超募问题有关。

  徐明说,证券业发展慢于金融业中的其他行业是因为目前银行、信托、保险实际上已经混业经营了,做了其他行业的业务,如银行通过基金进入资本市场,信托公司做了很多产品涉及资本市场,但证券行业做的基本上是自己份内的业务。那么,证券行业要不要混业?如何混业?都需要证券法予以明确。

  徐明说:“目前我国的股票市场比较发达,而债券、基金、衍生品市场则比较落后,我觉得既有体制上的原因,也有研究不够的原因,还有法律方面的原因,如在金融衍生品市场方面的法律还处于空白状态。”“我们现在改革的力度是很大的,如新股发行制度在改革,退市制度,证券公司创新,私募债,中小投资者的保护,信息披露,红利分配等一系列制度都在进行改革。我想改革当中会遇到很多理论上的问题,包括法律理论问题。”徐明请求证券法研究会对这些法律问题要从广度和深度上进行研究,用于对实践的指导。

  来源:《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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