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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一批证券违法案件

深圳特区报讯中国证监会稽查局人士5月10日表示,证监会今年以来已经向公安部门通报了10起证券违法案件,这些案件均已被公安部门立案调查。未来两周,证监会将陆续通报相关案件。
  上述案件中,证监会昨日通报了其中的四起,分别是“中投合拓”未按规定披露持股信息案、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涉嫌内幕交易案、招商证券李黎明涉嫌经济犯罪及证券违法违规案,以及原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委员吴建敏违法违规案。
  ●李黎明涉嫌三宗罪昨日,证监会稽查局通报原招商证券保代李黎明三宗罪:职务侵占招商证券资金3000万元、涉嫌漫步者内幕交易,以及违规持有拟上市公司股权、涉嫌PE腐败。
  通报称,2008年至2011年,李黎明作为招商证券保代团队负责人,在负责保荐深圳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证券发行项目的过程中,以自己持有的股权并购控制的上海嘉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多个平台,通过虚构中介业务的方式,侵占招商证券公司资金3000万元。李黎明上述行为涉嫌构成经济犯罪。
  2011年3月初,漫步者拟定2010年利润分配方案。李黎明作为漫步者公司上市保荐团队负责人,利用其弟的账户在敏感期内交易漫步者股权,买入281万元,实际获利9万元构成内幕交易。此外,2010年3月,李黎明在担任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团队负责人期间,以实际控制的上海嘉晨名义,出资3000万元购买江西西林科5%股权。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对李黎明案以“行为相当恶劣、性质非常严重、警示意义特别突出”加以形容,称其为证券公司投行业务的“害群之马”。
  ●吴建敏涉嫌证券违法违规稽查局还通报了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原委员吴建敏涉嫌证券违法违规案件的情况。吴建敏已经因为在参与重组委审核时没有履行回避义务而被解聘。
  吴建敏是原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公司总经理。去年年底,证监会查实吴建敏利用他人账户持有ST圣方股票,并且未按照履行回避义务,参与审核了该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事项。在解聘吴建敏的并购重组委委员职务之后,证监会顺藤摸瓜,又查实了吴建敏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况。
  经查,吴建敏从2002年5月开始,借用其朋友苏某某的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在2009年到2010年期间,吴建敏利用其为上市公司提供资产评估和审计服务的职务之便,获取内幕信息,买卖科达机电、祁连山等股票,构成内幕交易。此外,吴建敏还曾在红太阳拟发行股份股权项目提供评估服务期间,存在法定禁止期内违法买卖股票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证监会将按照程序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目前,吴建敏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况已经移交公安部门。吴建敏已经被实施边控,尚未逮捕。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吴建敏身为被证监会聘任的并购重组委委员和业内资深专业人士双重身份,熟悉市场规则和相关法律规定,理应较一般市场投资者更为审慎地从事证券市场投资行为。但对于工作中获知的内幕信息,其不但未能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反而蓄意借用他人账户进行内幕交易,意图规避法律,是故意犯罪行为。
  该负责人表示,郭树清主席多次强调证监会要带头讲诚信,告诫全体工作人员要时刻牢记证监会没有自身的利益,绝不能通过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面对巨大的市场利益,切不可产生“分一杯羹”的念头,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采取“铁腕治军”的态度,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中投合拓未及时披露持股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监控发现的线索,2010年3月29日,证监会对“罗某”等账户未按规定披露持股信息案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在北京注册的中投合拓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合拓)控制“罗某”账户和“中子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投资)账户持有四川中汇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医药)股票超过其已发行股份达到5%时未履行披露义务,证监会于近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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