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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铁腕打击内幕交易

    □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吴建敏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招商证券原保荐团队负责人李黎明涉嫌多宗罪
  据新华社电中国证监会10日通报,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委员吴建敏因涉嫌内幕交易行为被查处,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
  据介绍,2011年11月11日,根据相关举报线索,证监会决定对原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公司总经理、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委员吴建敏涉嫌借用他人账户违法违规交易股票行为立案稽查。
  经过前期紧张调查,2011年12月,证监会决定解聘吴建敏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职务并予以了公告,进一步调查发现吴建敏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并涉嫌犯罪,证监会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经查,吴建敏于2002年5月15日开始,借用其朋友苏某某在北京某证券营业部开立的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
  据介绍,2010年2月10日,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和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确定收购计划。吴建敏作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公司总经理,为科达机电收购恒力泰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属于证券法规定的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吴建敏借用苏某某账户在2010年3月10日买入科达机电股票3万股,卖出后获利15万元。
  2009年4月13日,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控股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确定。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吴建敏借用苏某某账户在内幕信息价格敏感期买入祁连山股票10万股,卖出后获利28.5万元。这些涉嫌内幕交易犯罪。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吴建敏身为被证监会聘任的并购重组委委员和业内资深专业人士双重身份,熟悉市场规则和相关法律规定,理应较一般市场投资者更为审慎地从事证券市场投资行为。但对于工作中获知的内幕信息,蓄意借用他人账户进行内幕交易,意图规避法律,是故意犯罪行为。
  中国证监会当日还通报,招商证券原保荐团队负责人李黎明涉嫌职务侵占、内幕交易、违规购买所保荐的拟上市公司股权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通报,2012年1月10日,证监会对招商证券原保荐团队负责人李黎明涉嫌在从事项目保荐期间的违法违规事项立案调查。
  调查发现,2008年至2011年,李黎明作为招商证券保荐团队负责人,在负责保荐深圳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证券发行项目的过程中,以自己实际持有股权并控制的上海嘉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万安嘉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或借用无锡同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虚构中介业务的方式,侵占招商证券公司资金3000余万元。李黎明上述行为涉嫌构成经济犯罪。
  2011年3月初,漫步者拟定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信息在3月26日公告前为内幕信息。李黎明作为漫步者公司上市保荐团队负责人,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李黎明利用其弟李某某账户在敏感期内交易漫步者股票,买入金额281万元,实际获利9万元,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据介绍,证监会已于今年4月将上述李黎明涉嫌职务侵占等经济犯罪和内幕交易违法犯罪的事实、证据移送公安机关。
  此外,2010年3月,李黎明在担任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项目保荐团队负责人期间,以实际控制的上海嘉晨名义,出资3000万元购买江西西林科5%股权,违反了有关规定。证监会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本案是主要发生在证券市场保荐业务中的违法违规案件,涉案主体职位较高、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业务单位较多、违法事项繁杂,具有较强的典型性。李黎明作为保荐代表人和较高层次的投行管理人员,置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于不顾,实施多种违法行为,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实为证券公司投行业务中的害群之马。
  该负责人说,近年来,证监会不断完善投行保荐业务规则,加大业务监管力度,规范投行业务人员行为,对一批未尽职的保荐代表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本案的迅速查处,再次表明证监会严格执法、维护市场“三公”原则的坚定决心,并将进一步匡正行业风气,促进投行业务和证券市场更加规范健康发展。
  此外,证监会当日还通报了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涉嫌内幕交易案和中投合拓未按规定披露持股信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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