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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刚:新三板将引入做市商制度

    据新华社电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说,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建中的新三板,将考虑引入做市商制度,构建转板机制,不设置硬性财务指标。
  姚刚是在7—8日举行的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上做上述表示的。他说,全国性的场外市场将在中关村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首先是覆盖国家级高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待逐渐发展成熟之后,突破园区概念,扩展到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新三板将不设硬性财务指标,挂牌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存续期限,并建立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姚刚说,新三板将探索引入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可以持有一定的股份,以便双边报价顺利进行。“新三板挂牌企业可以定向融资、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姚刚认为,赋予新三板一定的融资功能,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谈到新三板与主板市场关系时,姚刚说,新三板将引入转板制度,挂牌企业达到一定标准即可转板,经过公开发行审核和新股发行上市两个程序,成为上市公司。
  新三板将设立专门的市场管理机构,对市场规则制定、挂牌公司监管以及发行上市核准申请履行监管责任。而证监会负责市场的监管并出台场外市场管理办法。“新三板股份公开转让视为公开发行,需要证监会核准。”姚刚说。
  在业内人士看来,引入做市商制度将有利于新三板交易的流动性和定价。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相对于简单提供流动性而言,给出一个合理的报价更为重要。董登新说,“新三板市场往往都是一些高科技企业,对于这些公司的定价需要做市商有很强的定价能力,这也对券商提出了相当大的挑战。”
  此外,姚刚还表示,对于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地方区域性交易场所,证监会考虑在地方交易所清理整顿工作告一段落并且验收合格以后,地方上符合有关规定的股权交易市场可以继续生存,证券公司可以进入这个市场进行金融服务,证监会对此类“四板”市场将给予规则上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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