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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今年将改革保荐制度来源: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7日 10:59 | 作者:沈而默;桑彤;赵晓辉;华晔迪
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6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今年将考虑修改保荐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保荐制度。 近期热议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可谓箭在弦上,专家认为,延续多年的“新股盛宴”难再延续,在触动原有利益链的同时,改革也将带来资本市场更为健康的发展。 今年考虑修改保荐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今年将考虑修改保荐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保荐制度,对保荐代表人签单数增加还正在研究之中。 朱从玖说,保荐制度实施以来,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起到了很大作用,但也存在需要完善之处,比如在重视保荐代表人责任的同时,如何进一步增强保荐机构的责任等。 致公党中央在今年的提案中指出,保荐制度因其资源配置、权责监督等方面尚不完善,不仅影响了其效力发挥,而且已成为当前证券业诟病最多的领域。上市公司市值动辄数十亿元,让保荐代表人承担“保底”责任是不可能的,保荐责任难以落到实处。而新股质量是关系A股市场发展的核心要素,保荐制度亟须改革完善,尤其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制度。 对此,朱从玖说,未来,要把保荐尽责落实到整个保荐过程及其主要参与人员,签字的保荐代表人要负责,公司责任要明确和细化,以进一步提升保荐质量。 他说,除了证券公司之外,会计师、律师、发行人都应该有明确、独立的责任,要进一步使相关各方的责任明晰化。另外,对保荐不尽责和违规行为的及时有效处罚,一方面措施要有力、态度要更鲜明;另一方面规定要更清楚,相关中介机构的定位要更准确、便于界定责任,归位尽责。 针对市场上关于保荐代表人签单数量增加的说法,朱从玖表示在研究之中。 “利益合谋”下的新股发行 新股发行体制要进行改革,是因为目前的新股发行体制存在着一些弊端,甚至影响到了市场的健康运行。 “三高”——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额,已经成为中国新股市场的一个普遍现象。而受“三高”损害的最终是那些将钱投入资本市场的人们。 国泰君安首席研究员林采宜表示,利益合谋是根源所在。“在目前的发行制度下,发行人、承销商和私募机构都希望能够实现高价超额募资。由于诉求一致,主导上市前期流程的发行人、私募机构和承销商容易形成利益合谋,人为拉高发行价格。” 首日破发不改“造富神话” 近两年新股上市后单边下跌屡见不鲜,但即便首日破发,也难改一级市场的“造富神话”。华夏基金副总经理吴志军认为,当前A股上市公司发行价基本透支了企业未来几年的业绩,私募股权投资(PE)、投行、律所、会计师事务所乃至上市公司都是处于整个资本利益链上游的群体。在这样的市场结构下,市场对无风险、高收益的一级市场趋之若鹜,也是造成二级市场价值投资者缺乏的原因。 新股发行改革已箭在弦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安国认为,在证券市场上,股权分置解决了,但公司治理这一根本问题还没解决,在这样的情况下单独去推进新股发行制度一些技术层面的调整恐怕很难治本。这就需要我们通过渐进方式去推动整体市场改革,而这种改革的核心是阳光化和市场化。 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张琦认为,由核准制逐渐向注册制过渡是我国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大方向,“只有让行政权力退出资本市场,才能抑制寻租问题、平衡新股供求关系、消灭‘三高’现象,股市泡沫失去了生存的土壤,资本市场才能健康发展。” (综合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记者 沈而默 桑 彤 赵晓辉 华晔迪)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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