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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布的其他4起违法违规案件

  凯诺科技重组泄密

  高管利用内幕牟利

  美锦集团于2009年3月至6月筹划借壳凯诺科技,将美锦集团煤矿资产重组上市。6月17日,凯诺科技股票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2009年5月至6月初,美锦集团董事兼副总裁姚四俊先后将美锦集团与凯诺科技重组的信息泄露给张建华(原美锦集团销售部副部长)、姚锦飞(姚四俊之长子)。

  张建华在获知该信息后,于2009年6月10日至6月16日,集中买入233万股凯诺科技股票,成交金额1100余万元,股票复牌交易后陆续卖出,非法获利86.51万元;姚锦飞于2009年6月10日前后,买入153万股凯诺科技股票,成交金额705万元。股票复牌交易后陆续卖出,非法获利82.44万元。

  根据上述事实,陕西省清徐县人民法院判决姚四俊犯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决张建华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6.51万元;判处姚锦飞犯内幕交易罪,单处罚金82.44万元。

  隐瞒实际控制人

  江苏三友信披违法

  2004年9月30日,张璞成为友谊实业的第一大股东,为江苏三友的实际控制人。但江苏三友在2005年4月21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在2005年至2008年的年报以及2009年中报中,一直披露纺织工业联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直到2010年3月27日,江苏三友发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才披露张璞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

  证监会认定,江苏三友的上述行为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对江苏三友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璞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葛秋、盛东林等其他7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5至10万元罚款。

  借他人账户炒股

  联合置地被没收非法所得

  联合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为首家因借他人账户从事A股交易获证监会处罚的合资企业。

  据了解,2007年1月至5月间,联合置地与北京腾骏置业、北京丰盈房地产、大业国际租赁、北京东方利优、郭某、贾某等6个法人和个人签订了一系列协议。按照协议约定,联合置地将其共计2亿多元自有资金及其他有权使用资金,分别委托给上述6个账户的名义人投资A股市场,收益由联合置地与账户名义人分享。自开户至2007年9月17日期间,6个账户证券交易获利共计6173万余元,联合置地获取各账户50%以上不等的分成收益。

  监管部门认为,联合置地在自身开立有资金及股票账户的前提下,为隐蔽操作,转而使用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法人或个人的账户进行股票交易,违反了有关规定。决定没收联合置地违法所得6173万余元;对其时任总经理严某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短线操纵市场

  “陈国生”等账户被罚430余万

  2009年10月,深圳证券交易所监测发现某证券营业部的“陈国生”等账户在一段时间交易“中捷股份”、“力合股份”等股票过程中存在操纵股价嫌疑。根据深交所异动报告反映,中国证监会对“陈国生”等账户涉嫌市场操纵行为立案稽查。

  证监会发现,“陈国生”等账户在短期内集中资金优势,采取盘中拉抬股价、虚假申报、尾盘巨量堆单等方式操纵市场,影响股价,并高位出货牟利。最终,陈国生因“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被证监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35.8万元,并处435.8万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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