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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就转融通业务监管办法征意见来源:证券时报网 |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9日 17:36 | 作者:
中国证监会8月19日下午发布《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对证券金融公司的职责和组织架构、转融通业务规则、转融通的资金和证券来源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草案》规定,证券公司应当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作为其可清偿债务的担保。转融通业务的资金和证券来源,除证券金融公司自有资金和证券外,还包括其依法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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