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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授权首批11家派出机构部分审核权来源: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1日 09:39 | 作者:赵晓辉;陶俊洁
中国证监会6月30日公告称,经对派出机构相关授权审核准备情况的研究,位于广东、山西、上海等11个省市的证监局获得首批行政许可事项审核的授权。
这11个获得授权的证监局分别在广东省、山西省、陕西省、湖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湖南省、江西省、辽宁省、海南省、福建省等。 具体授权事项包括:证券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设立、收购、撤销分支机构;增加或者减少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及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和证券承销业务。 此外,证券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以及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审核权也下放至证监局,但上市证券公司除外。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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