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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券商自营业务投资范围来源:证券时报网 |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6日 18:16 | 作者:
证券时报网05月06日讯 证监会5月6日公布《关于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其有关事项的规定》,扩大了券商自营投资范围。
证监会制定清单,明确券商自营可投资三类品种:一是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二是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部分证券,三是经证监会批准或备案发行并在增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 此外,券商还可设立子公司,从事清单外的金融产品投资。(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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