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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企业上市不惧市场冷风 监管一直严

  自从媒体进入改制期后,从电视台“制播分离”到报社的“采编分离”,再到互联网的发展引发了“新媒体”。媒体改革进展神速,尤其在今年开局的“十二五”期间,媒体的发展无疑会步入快车道。

  然而,近期却有消息称,国家广电总局一位发言人表示,反对整体上市及跨区整合,不允许搞频道频率公司化、企业化经营。未来还要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并将网络电视台纳入国家级体系。这一消息的传出,给市场预期的媒体上市公司将会有何影响?作为已经上市的传媒企业又将怎样应对“三网融合”与此政策的协调呢?

  传媒关系到传播安全

  上市一直有严格的监管和区分

  其实,在2010年,我国传媒企业的上市进程就已经凸显了出来。从正在操作运行中的浙江日报借壳白猫股份、湖北日报借壳国药科技,到已经成功运作的的广州日报注资借壳粤传媒(002181)、上海东方传媒注资广电信息(600637)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IPO上市的传媒公司,像中南传媒(601098)、皖新传媒(601801)、乐视网(300104)等。

  传媒行业的发展以及上市,让市场对这一领域倾注了很高的热情。那么,这一消息的传出是否会给传媒市场降温呢?“其实国内传媒企业的上市一直是有把关的。是经营性和采编是分开的,是容许经营性上市的。”宏源证券(000562)的行业研究员王铮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报纸这类,像粤传媒在国家党性新闻这块资产是没有上市的。媒体上市一直也是这样执行上市的,这关系到传播安全。”

  据她介绍,传媒企业在去年之前一直很少有上市的,这也是由于传媒行业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领域,不能完全产业化。随着逐步的改革和放开,在2010年才开始逐渐将产业化的经营进入资本市场。

  “所以,这一消息的传出对即将和已经上市的传媒公司不会有新的影响。”王铮继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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