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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部:全程公开审核过程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08日 08:41 | 作者:申屠青南
证监会机构部负责人日前表示,目前,机构部负责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12项法定行政许可审核事项。审核工作的具体做法和特点表现为标准统一,不搞个案;流程管理,公正审核;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程序简化,便民审核;减少项目, 权力下放;分工协作,相互制衡;鼓励创新,支持发展。
六大基本理念 他说,经过近6年的持续努力,彻底解决了历史上曾经阶段性存在的审核过程不够透明、审核标准不完全统一、审核周期长、审核案件积压等问题,逐步探索形成了行政许可审核6项基本理念和工作要求。一是标准、条件和程序明确、清晰,可衡量且全部公开。二是从受理到最终结果,全过程责任明确、流程明确、纪律明确,要求与过程最大程度公开。三是新情况、新问题,通过首例、个案论证分析,提出处理办法,按程序确定,之后一体遵循。四是具备条件的,要及时下放审核权,各证监局应当建立并有效实施统一标准、流程和公开措施。五是监管档案、日常监管结果是审核工作的基础,要牢牢夯实,并与之密切结合,有机互动。六是行政审核不是唯一的工具,要注重其他措施、机制的建设和运用,积极务实探索替代工具,在符合监管目标前提下,适时适当并持续的减少审核事项。 七大具体做法 据介绍,目前,机构部负责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12项法定行政许可审核事项。审核工作的具体做法和特点表现为以下7个方面。 一、标准统一,不搞个案 按照“政策统一,内外一致,不搞个案,一体遵循”的基本要求,机构部审核工作始终坚定不移地落实依法审核、标准统一原则。 二、流程管理,公正审核 近年来,机构部针对行政许可审核工作,建章立制,共制订1个审核工作流程,15项审核工作制度,16件审核工作底稿,使审核工作实现了标准化、程序化、表格化,保证了审核工作质量,提高了审核效率。一是规范审核工作流程。二是审核工作底稿表格化。三是实行静默、回避制度。四是坚持集体会商,注重吸收专家意见。五是加强流程控制,按期完成审核事项,截至2010年9月28日,265件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按期完成。 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一是全部15项行政许可的审核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和申请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均在会外网公开。二是全部行政许可审核决定,都在会外网及时公开,方便申请人和社会公众查询。三是今年1月5日,全部证券机构类行政许可的申请材料接收、受理申请、反馈意见、审核决定等关键环节和进展情况,全部在会外网公开披露,每周更新,实现了行政许可审核进程的公开。 四、程序简化,便民审核 一是简化申请材料。二是简化工作环节。三是简化审核程序。四是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沟通交流。 五、减少项目, 权力下放 一是对于审核要点明确、疑难问题较少、与一线监管紧密结合的常规审核事项,逐步授权派出机构审核。二是适时、适当并持续减少行政许可审核事项。2004年以来,机构部共减少5项行政许可。 六、分工协作,相互制衡 为保证审核工作的公正性,机构部通过制度建设,明确分工协作,形成了相互制衡机制。一是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实行复核制,一名审核员审核,另一名审核员复核。二是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都要查询监管档案和诚信记录,征询证监局意见,会商部内相关处室,集体决策,相互制衡;三是对于新业务和部分新产品,明确证监会、自律组织、证监局审核论证相关职责,分工协作。 七、鼓励创新,支持发展 2005年证监会指导证券公司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共批准8家证券公司9个试点项目。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通过对试点方案深入研究论证,试点项目严格把关,持续跟踪监控试点进程等做法,试点效果较好。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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