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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2日 08:08 | 作者:曹铁
7月29日,内蒙古证监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自治区金融办、国资委联合举办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培训班。来自深交所的有关专家就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非公允关联交易、非公允信息披露、大股东非法干预上市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等问题对与会的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管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内蒙古证监局局长方良平指出,希望通过此次培训,促进各位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高管人员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相关政策,并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不断提升和强化法律意识、规范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方良平对辖区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提出三点要求:首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要增强在新形势下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和内幕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自觉防范各种违规事件的发生;依法行使出资人的职权,不过度越位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日常管理,确保上市公司的规范独立运作。其次,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提高规范运作的意识,深入把握上市公司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做到知法、懂法、守法,避免发生无知违规行为;通过不断增强独立性和规范运作意识,从而获得监管层的政策支持,得以更充分地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优做强。最后,各拟上市公司高管要使公司在上市前就打牢独立性和规范运作的基础,以便于推动公司早日实现发行上市和上市后的规范健康发展。(曹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