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了解到,央企红利上交三年试点的期限很快就要到了。央企红利将统一上交给财政部,具体流程将按照财政部下发的通知进行。根据财政部部署,中央企业于11月5日前将所编制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报中央预算单位,并抄报财政部;11月15日前,中央预算单位将所编制的预算建议草案报财政部;12月31日前,财政部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报国务院审批。
国资委发布的信息指出,2008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6961.8亿元,而2007年的利润是9968亿元,央企整体利润减少3000亿,约缩水30%。与此对照,央企上缴的红利从547.5亿元减少到270亿元,锐减277亿元,降幅达50%。
问题是,2009年上述数字是否会继续减少呢?“实际上,上交红利金额可以根据2009年 央企的总利润大概估算出来。”国资委一位人士指出。
一个关键问题开始在业界引起激烈争辩:为何只针对国资委系统的大型工业类央企征收10%红利,换言之,未来是否会针对金融类央企征收10%红利?对此,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梅新育博士指出,“金融类央企与工业类央企的运行性质有较大区别,是否上交10%红利应该取决于其利润来源。”他进一步指出,由于贷款资金太高,导致目前国有银行的资本金不足,正需要补充资本金,国家正是考虑到这一点,目前并未决定对其征收10%的红利。(汤白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