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证券新闻>证券综合
大陆金融机构赴台放行
来源 深圳特区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3月18日 10:27 作者

 

   台湾金融管理机构16日晚发布台湾地区与大陆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三项业务往来及投资许可管理办法草案。根据该办法,大陆符合条件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机构将可赴台设办事处和参股。

  台金管机构的网站说,办法增订两岸银行业互设分支机构及参股投资的管理规定,扩大台湾金融机构办理两岸信用卡、转账卡业务往来的范围;在证券期货往来方面,增订大陆证券期货业赴台设立办事处及参股投资的管理规定;保险往来方面,则是增订台湾保险辅助业赴大陆设立分支机构、参股投资大陆保险业及大陆保险业赴台设立办事处及参股投资的管理规定。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央行银监会:金融机构不得向囤炒地捂盘房企放贷 (03-18 06:52)
·华宝兴业郑安国:金融机构发展的五个命门 (03-15 04:58)
·刘明康:监管非银金融机构 关注房地产融资 (03-10 09:21)
·金融机构年终奖调查:普通职员最高30万 (02-03 03:08)
·金融机构跨海“掘金” (01-22 08:02)
·去年房贷累计新增1.4万亿 (01-21 09:47)
·人民银行:2009年中长期贷款累计新增7.1万亿元 (01-20 17:31)
·逆势而上 金控混业“航母”渐成规模 (12-28 07:47)
·2009金融机构融资并购“十宗最” (12-23 08:18)
·MOU签署月余 两岸金融机构合作频频步伐加快 (12-22 09:34)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