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平安的“精算门”风波,已引起了市场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对平安乃至整个保险业将会产生何种影响的普遍关注。连日来,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相继发布公告,表示将会严格执行新的会计准则编制年报。
昨日,中国平安新闻发言人盛瑞生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是国家财政部为切实解决A+H股上市公司年报会计准则执行差异而制定的,平安将会按照其要求编制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保证无损被保险人的偿付能力与水平。而市场对于新规实施后平安相关业绩会出现波动的传言,他表示,一切数据以2009年报公布的为准,在年报出来之前,平安将不会对任何业务具体数据进行回应。
记者获悉,中国平安总精算师姚波曾在上月平安股东大会后表示,对平安持有的高利率保单,新政意味着责任准备金计提将增加,而低利率保单则将会释放一些责任准备金,两者会产生冲抵效应,短期内会对公司财务报表有一定影响,但是,预计影响不会很大。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新准则将对保费进行拆分计算,减少保险公司准备金的计提,增厚保险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规定》的实施,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偿付能力状况总体业绩影响不大。在保费收入上,产险公司保费收入规模基本不变,寿险公司保费收入规模会略有下降。做投连险、万能险较多的保险公司受影响会较大一些,而以长期型的传统保险和分红保险业务为主的保险公司会受益更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