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25日 08:21 |
作者: |
侯军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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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证监局23日通报了两起非法证券发行案,这两起案件日前已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其中,陕西经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发行证券案主犯王居异,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陕西宝光科技发展股份公司非法集资案主犯潘峰,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宝光科技法人郎耀秀及其他四名案犯分别被判处5至8年。 在经纬软件集资诈骗案件中,主犯王居异是公司董事长,1999年在发起人实际未出资的情况下,发起设立陕西经纬软件股份公司,2001年6月与省股权托管服务中心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并印制公司股票9000万股;次月将公司变更为陕西经纬软件股份公司后,宣称公司将在创业板上市,以发行内部职工原始股的名义大量出售公司股票,非法获取资金2000多万元。2004年下半年,又再次非法发行股票,获取资金1500多万元。 宝光科技非法集资案是中介和公司合谋非法转让股票集资。2006年,陕西中大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陕西百融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峰,出资50万元参与陕西宝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改制,实际上是以50万元获得向社会公众非法销售宝光科技公司200万元股权的资格。之后,宝光科技法定股东郎某、密某和高某虚假增资变更宝光科技的工商登记。随后,潘峰指使并授意中大公司业务经理、百融公司业务经理安某,向社会公众宣称该公司即将去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为诱饵,共销售宝光科技股票204.3万股取得非法集资705.925万元,同时潘峰还销售陕西金辰科技股份公司股票,非法集资1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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