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证券新闻>证券综合
深交所严控操纵股价和内幕交易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1月24日 06:17 作者 张媛媛

    证券时报记者 张媛媛

  本报讯 昨日,深交所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诚信建设指引》,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诚信建设指引》。《指引》在规范诚信行为中增加多项规定,以严控上市公司操纵股价和内幕交易。

  此次《指引》修订,扩大了规范人员范围,除中小板董、监、高外,还将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证券服务机构、其他机构和相关人员纳入规定范围;另外,深交所对中小板上市公司实施分类监管,为上市公司再融资、股权激励、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出具持续监管意见时,将以诚信档案中记录的有关信息作为重要依据。

  《指引》称,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专项制度,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能因工作关系而获得内幕信息的员工及其亲属、所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申报、披露、监督和管理。

  《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完备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做好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及时、公平地披露重大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得利用信息披露操纵证券价格。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证券服务机构、其他机构和相关人员应当保守上市公司秘密,不得非法获取、提供、传播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公司的证券。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防止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从事内幕交易。

  《指引》要求,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为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出具专项文件时,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行业规范、道德准则和深交所相关规定,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适度加快创业板扩容节奏 今日又有4家公司上会 (11-24 06:19)
·吴晓灵:货币政策应保持总体中性 (11-20 05:20)
·10月份我国外汇新增占款处高位 环比下降44% (11-19 04:03)
·创业投资激情涌动高交会 各地园区高交会上"叫板" (11-17 03:43)
·A股强势攀高B股高台跳水 市场已呈现突破格局 (11-17 03:43)
·证监会等三部门加强境外上市保密工作 (11-14 05:12)
·B股大涨深圳部分银行港币兑换量骤增 (11-14 05:12)
·30亿中小企业创投基金即将面世 总规模为30亿元 (11-12 04:43)
·10月全国大中城市房价同比涨3.9% (11-11 03:50)
·国信直投上会创业板首现券商直投国有股转持社保 (11-09 03:24)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