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18日 07:44 |
作者: |
蒋家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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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近日召开“深圳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会议”,通报了该局在辖区公司自查的基础上,对31家公司开展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检查的情况,并通报上述公司在会计人员和机构设置等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近30个典型性问题。深圳证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现场检查和问责的力度,督促财务负责人和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 会议通报了深圳上市公司在会计人员和机构设置、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以及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等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近30个典型性问题,并要求公司重点从“人才、制度、系统”三个方面抓好公司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一是从“吸引人才、抓好培训、强化考核”三个方面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职业操守和责任心;二是完善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重点要建立重大会计差错的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作用,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提高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水平;三是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规范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做好修改会计记录等重要控制环节的风险控制,在依靠财务信息系统提高企业核算和管理效率的同时,要防止企业控制与核算的风险系统化。 会议还特别强调了财务负责人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要求财务负责人全面承担起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各项职责,在相关制度中明确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审批权限、考核要求以及公司内部的责任追究条款等,董事会做好对财务负责人的考核、评价以及责任追究。要求审计委员会能够切实承担起监督、检查的职责,不仅要管好内部审计部门,还要督促财务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参与财务负责人的考核评价,对于公司的制度建设、财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以及会计人员管理和培训积极提出专业指导意见、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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