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3日 07:48 |
作者: |
康书伟 |
| |
山东证监局日前召开专题会议研讨辖区高风险、次高风险公司的风险情况,并拟订了针对性监管措施。山东证监局局长徐铁在会上明确要求,监管工作一要抓重点公司,二要抓疑点问题,三要抓典型。 山东辖区公司风险集中在五个方面,包括编报虚假财务会计信息、资金占用、连续两年亏损面临暂停上市甚至退市、面临证券民事诉讼以及面临职工上访、被司法部门强制扣划资产等风险。山东证监局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监管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制,对监管公司的风险因素或苗头性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对高风险和次高风险公司,应制定“一企一策”的监管方案。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对苗头性违规问题“打早打小”,将重大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积极引导公司规范运作,加强源头预防监管。四是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通报部分公司的风险,形成维稳合力。(康书伟)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