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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遏“炒新”猛念“紧箍咒”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1月13日 09:07 作者 李晶

    李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针对部分投机者炒作新股的行为越来越关注。
  上证所日前表示,通过前期对一批具有炒新倾向的账户集中进行风险警示工作,并对部分严重违规的账户采取了书面警示和限制交易等措施,上证所逐步加大了对市场“炒新”行为的监管力度。
  今年下半年IPO重启以来,为防范可能出现的新股过度炒作现象,上证所进行了集中部署和周密安排:一是通过新闻媒体等大力宣传“炒新”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和监管风险,强化投资者教育工作;二是加大对可疑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运用口头提醒、书面警示和限制交易等多种手段防范可能出现的过度炒作行为;三是联合会员单位,要求会员发挥好协同监管的作用,做好相关客户管理工作。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上述措施,绝大多数投资者能够正确认识新股上市可能存在的风险,市场上“炒新”的风气也有所收敛。但是,仍存在部分投资者不顾上述提醒和警告,非理性参与到新股炒作之中。
  近期,上证所又对“方某某”账户采取了限制交易措施。经了解,今年以来“方某某”账户参与了一些新股的炒作,且先后在多只股票的交易中反复发生频繁申报和频繁撤销申报的异常交易行为。其间,上证所曾多次对其进行口头和书面警示,但有关监管措施未能引起“方某某”的足够重视,其异常交易行为仍屡禁不止。为此,上证所对“方某某”账户采取了限制交易三个月的纪律处分措施。同时,上证所表示,对于在新股交易中的重大涉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还将视情况上报证监会进一步查处。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强调,上证所将继续贯彻从严监管的原则,特别是对新股上市首日交易实施严密监控,坚决打击各类涉嫌违法违规的交易行为。此外,各会员单位应认真履行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规范客户交易行为,防范异常交易行为的发生。对客户管理不力的会员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则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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