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30日 08: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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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来自证监会网站的消息,近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召开首次联席会议。自此,证监会行政处罚与交易所纪律处分之间协调、沟通机制正式建立。
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到会并讲话。他指出,当前证券市场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对证券监管和执法提出了新的要求,证监会处罚委和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很有必要。双方要以联席会议为平台,定期或临时召开工作联席会议,通报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新情况与新动向,对证券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多层次的打击态势,进一步提高证券执法能力和社会效果。
2006年10月,证监会对证券执法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在整合、壮大稽查队伍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查审分离”体制,设立专门的行政处罚委员会,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上海、深圳证交所则在2008年相继成立了纪律处分委员会,自律监管和执法的力度不断加强。
此次联席会议还就近期市场上受到广泛关注的短线操纵行为进行了研讨,对如何监管、认定和处罚虚假申报撤单操纵、开盘或尾盘价格操纵以及利用“黑嘴”操纵等新型市场操纵行为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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