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上证所制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实施细则》,并成立纪律处分委员会专门负责审核纪律处分事项。由此,上证所纪律处分的“查、审分离”机制得以确立,即违规行为的调查由公司管理部、会员部、市场监察部等业务部门负责,相关纪律处分事项的审核由纪律处分委员会进行。一年来,上证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共召开审核会议26次、进行通讯表决10次,审核纪律处分事项89件,提出公开谴责、通报批评、限制交易等纪律处分意见书79份。
在保持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违规等常规违规行为的监管基础上,纪律委员会针对近年来新出现的一些典型违规行为,包括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增、减持股份以及投资者违规进行权证交易等,给予了重点关注,并根据情况做出快速反应。例如,今年4月“武钢权证”最后交易日,部分证券账户出现异常交易,纪律处分委员会立即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迅速形成当日盘中限制账户交易的纪律处分意见并由交易所做出决定,较好地遏止了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