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09日 07:37 |
作者: |
肖林秀;庄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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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肖林秀 庄少文 在 IPO 重启后首批新股即将上市交易之际,为打击涉嫌短线操纵行为,深交所对托管在东吴证券杭州文晖路营业部的“方文艳”账户和托管在江海证券深圳宝安南路营业部的“黄丽娟”账户采取了限制一个月交易的监管措施,并对相关会员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据介绍,深交所在实时监控中发现,“方文艳”账户今年以来多次出现严重异常交易行为,先后在“万科 A ”、“ *ST 生物”、“中关村”等多只股票交易中通过大笔集中申报、连续申报、高价申报或频繁撤销申报等方式涉嫌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黄丽娟”账户也先后在“金路集团”、“ ST 康达尔”、“ *ST 生物”等多只股票交易中出现类似异常交易行为。针对上述异常,深交所多次采取了口头和书面警示、约见会员和营业部负责人谈话等监管措施,但上述账户置告诫于不顾,异常行为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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