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北京商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07日 09:42 |
作者: |
马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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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记者 马元月) 虚假申报,拉抬、打压股价等行为将被重点监控。昨日深交所发布公告,虚假申报等七种重大异常交易行为今后将受到交易所的重点监管。
根据深交所的公告,虚假申报,拉抬、打压,约定交易,自买自卖,连续集中交易,异常回转交易,涉嫌内幕交易的有关交易行为等七种情形属于涉嫌违法违规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是交易所重点监管的对象。
按照深、沪两所《交易规则》的规定,被重点监控的异常交易行为多达13种。
当前,少数投资者为追逐投机利润,采用包括上述七种涉嫌违法违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的交易方式参与证券交易,引起股价大幅波动,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对此,深交所劝诫这些违规投资者,对异常交易行为千万不要抱存侥幸心理。交易所依法设立了市场监察系统,对证券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只要出现异常交易,市场监察系统就会自动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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