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华工商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7日 10:24 |
作者: |
王建华;李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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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资入台”标志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
据新华社南京4月26日电 (记者 王建华 李凯) 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26日在南京达成一项历史性的原则共识。根据该原则共识,台湾将在政策制度上首度允许大陆资本进入岛内开展投资。
两岸的分析人士指出,这项共识的达成,标志着只能由台湾到大陆进行单向投资的非正常局面将被终结,今后两岸可以进行正常的双向投资交流。同时,这也是两岸关系持续缓和的重要象征。
改革开放以来,大陆积极吸引台商投资。截至2009年2月底,大陆累计实际利用台资约480亿美元,涉及工业、农业和服务业等广泛领域。大陆已成为台湾对外投资最多的地区。
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说,“陆资入台”可以使两岸在更广泛的领域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特别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将有效弥补台湾在有关领域的投资不足,提升其产业和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尽快复苏和振兴其整体经济,改善岛内的民生状况。同时,这也为大陆资金提供了新的投资增值渠道。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有关方面正在审议大陆地区民众来台投资许可办法,将采取“正面表列”循序渐进开放陆资投资项目。“陆资入台”方式分为“直接投资”和“财务投资(购买台湾上市公司股票)”,经营形态将包括独资、合资与直接投资台湾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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