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新闻晨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3日 08:0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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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前天上午,“证券界死刑第一人”还是没躲过死刑终审判决。此前,杨彦明虽然经历多次审判,但一直拒不交代6500万巨款的下落。但在二审时杨突然称部分钱款用于行贿,却拒不继续交代具体去向,杨彦明放弃了检举受贿人的“自救”机会。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证据能够认定杨彦明具有非法将公款据为己有的故意和行为,虽然其拒不交代赃款去向,但不影响对其行为的认定,对杨本人及其辩护人所提部分钱款用于行贿一节,杨彦明对行贿事实拒不交代,且未有证据予以证明,故对此意见不予采纳。于是法院作出了决定执行死刑的刑事判决,同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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