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1日 07:09 |
作者: |
李阳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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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改之初,为了获得流通权,不少公司的大股东除了当即实施送股对价外,还纷纷推出追加对价承诺,其中大多涉及未来数年上市公司的盈利状况。分析各式各样的股改业绩承诺可见,其中的含金量大相径庭。 做出业绩承诺一方面是坚定投资者的信心,另一方面是让股改或者重组方案尽可能获股东大会通过。而所谓股改业绩承诺的含“金”量,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二次送股对价的高低;二是触发送股条件对业绩做出的要求。 各公司对送股对价的比例规定不同,自然含金量不同,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也不一样。对价高的公司往往在承诺业绩的年份有动力释放更多的利润以达到承诺值。而这类公司,一旦承诺期一过,业绩有可能立刻出现“变脸”。 江苏索普(600746)股改时承诺,2006年度和2007年度中任一年度净利润比上年环比增长不低于30%,否则大股东索普集团将用现金补足。事实上,江苏索普2006年、2007年以分别实现1069万元、1449万元的净利润惊险过关。但业绩承诺期刚过,江苏索普业绩急转直下,2008年第一季度即曝出1202万元的亏损,截至2008年第三季度,亏损额已激增至2238万元。 即使顺利实现业绩承诺的上市公司,也未必可以视为“楷模”。由于各公司触发送股条件对业绩做出的要求大相径庭,其实现承诺业绩过程或有蹊跷之处。业绩承诺这一上市公司盈利的“铁底”并不一定可靠。 各公司做出的业绩承诺的具体指标包括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每股收益以及注入资产净利润等等。相比之下,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每股收益以及注入资产净利润为承诺指标的要比其它指标的“含金量”高。 首先,如果上市公司的业绩承诺主要是净利润的承诺而非每股收益的承诺,不排除部分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通过增发股本注入新资产等方式增厚净利润,但由于股本规模扩大,可能未来的每股收益并不随净利润承诺增长而同步增长。 其次,如果不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标准,上市公司可能通过出售资产、非公允价格的关联交易等获取非经常性损益来达到承诺业绩。而以注入资产净利润为标准则能够防止大股东向上市公司装入质量较差的资产。 由此看来,由于对承诺指标选择的不同,可能有一些上市公司通过种种手段达到承诺标准,令做出承诺的股东省去了“再掏腰包”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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