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证券新闻>证券综合
作出刑事判决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3月23日 07:30 作者 高晓娟

    日前,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对杭州金证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案作出判决,认定金证源公司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营利,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两被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浙江证监局提醒投资者,非法投资咨询机构往往通过向客户推荐股票或直接代替客户操作来收取高额会员费,其中也不乏一些不法分子借投资咨询之名行诈骗犯罪之实来骗取投资者的钱财。这些非法机构往往通过异地揽客的方法,增加了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调查打击难度,同时也增加了投资者的维权成本。在网络、手机短信、电话营销过程中,他们通过传播虚假信息,夸大证券投资收益,或以提供研究咨询、内幕信息为名收取费用;甚至假借合法证券公司的名称为非法网站命名,让投资者误以为是该证券公司的股票咨询网而上当受骗。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有的不法机构以销售荐股软件为名,夸大产品功能,行非法投资咨询之实,隐蔽性和欺骗性更强尤其需要引起投资者的警惕。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证券投资失宠 券商自营业务一季度同比大幅缩水 (05-05 07:23)
·我国去年证券投资项下净流入427亿美元 (04-25 09:52)
·我国去年对外证券投资净流入427亿美元 (04-25 08:25)
·部署辖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监管 (04-08 10:13)
·证券维权第一人严义明:三年兑现扩大维权 (03-12 15:11)
·二月证券投资类信托发行数量翻番 (03-12 07:27)
·2008做错了什么 (01-15 14:37)
·守望2009:市场底部正在形成 "融冰之旅"已经启航 (12-30 17:09)
·证券投资等6项目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11-17 07:19)
·证券投资类信托发行遇冷 (11-04 07:41)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