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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嘉联状告子公司合资方背后涉股东投资“积怨”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2日 09:43 | 作者:艾琳
继重庆子公司停产后,新嘉联(002188.SZ)又要和自己的股东 “对簿公堂”了。近日,新嘉联发布公告称因未收到股权转让款,向其控股子公司浙江美联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美联”)的合资方杭州集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杭州集美”)发送律师函,《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股权转让款争议的背后其实藏着新嘉联与其第六大股东之间的“积怨”。
公告显示,浙江美联是杭州集美与新嘉联在2011年1月合资设立的,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新嘉联出资1020万元,持股51%;杭州集美出资980万元,持股49%。浙江美联成立后一直未正式投入生产。2011年9月28日,新嘉联与杭州集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协商同意按出资额1020万元将51%的股权转让给杭州集美。 但协议签署后,新嘉联一直未收到此项股权转让款。其间新嘉联财务部先后两次发《催款函》且确认对方收到后,一直未收到合资方的转让款。故委托律师事务所向合资方出具《律师函》,要求合资方履行协议,将全部股权转让款支付给新嘉联或与新嘉联达成付款备忘。 新嘉联某财务人员告诉记者,美联公司的事情一直拖着未解决,“之前也去找过他们几次,但后来法人代表都离职了,连公司办理工商年检登记找法人代表签字都困难。没办法只能向他们的实际控制人赵国芳直接发财务催讨函,但也没有音讯。” 记者了解到,原来表面看似与新嘉联没有其他实质性关系的杭州集美的实际控制人赵国芳同时也是新嘉联第六大股东、浙江春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浙江春天“)的董事长兼总裁。资料显示,自从2010年入股新嘉联以来到今年6月30日,浙江春天持有新嘉联股票始终为约450万股,占总股本的2.88%。 赵国芳对记者表示:“让新嘉联走司法渠道,无论最后官司输赢都没关系。”而对于记者提出的还未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原因及当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意图时,赵国芳的回应均是“不要紧”、“不清楚”、“当时签了就签了”。赵国芳的回应似乎听起来是“无所谓”的态度,在这“无所谓”的态度背后,关联公司之间“兄弟阋于墙”是否隐藏了更深的矛盾? 据公告,新嘉联当时的大股东丁仁涛于2010年11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50万股给浙江春天,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8%,减持均价为12.8元/股,浙江春天为此付出了5760万元的真金实银。 但从新嘉联股价走势中不难发现,2010年12月1日,新嘉联股价站上了13.9元的高位,此后便一路下滑,最低股价甚至到达了6.99元的低点,而截至昨日新嘉联的收盘价为8.85元/股。据此计算,浙江春天在新嘉联上的浮亏1813.5万元。 赵国芳所属公司的某位副总向记者透露,浙江春天当时通过大宗交易接手丁仁涛450万股新嘉联股权的目的也是很明确的,希望提前布局新嘉联,进而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此后也就有了合资成立浙江美联这一推进事项,记者了解到,浙江美联主要是生产太阳能切割板,这和赵国芳旗下已有的太阳能产业是契合的。至于后面为何新嘉联又要向赵国芳转让浙江美联的股权,并签署协议,该副总表示并不知情,但2011年中国太阳能产业遭遇大滑坡肯定是影响因素之一,同时,这也是浙江美联成立至今仍未开工的主因。 而新嘉联总经理宋爱萍似乎并不想看到与赵国芳方面翻脸。她对记者表示:“浙江美联这一情况由来已久,公司经营管理层还专门为这事进行过讨论,之前给对方发了财务催讨函,尔后才发的律师函,但是我们依旧会和对方进行友好协商。”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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