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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子公司签11亿元供热合同来源: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6日 07:38 | 作者:翟敏
⊙记者 翟敏 ○编辑 裘海亮
盾安环境今日公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近日与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政府签订《山东省庆云县可再生能源供热合同》,总投资额11.2亿元。 据悉,该合同主要内容为,在山东省庆云县境内利用城市污水源和地热井余热及其他可再生能源供热总面积达到1000万平米,其中2011年需解决供热缺口约200万平米,同时每年新增供热面积约为160万平米。根据合约,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政府确认天津节能可通过BT、BOT、BOO等多种模式建设可再生能源供热系统,若采用BOT、BOO合同模式,则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政府则授予天津节能在山东省庆云县利用可再生能源供热特许经营期不少于30年的独家经营权利,并授予其供热特许经营权。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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