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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传媒诉子公司公明景业借款合同纠纷案获受理来源:东方早报 |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0日 07:37 | 作者:封欣
东方早报记者 封欣
粤传媒(002181)昨晚公告, 广州天河区法院已于12月7日受理其与广东公明景业印务有限公司(公明景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此外,法院已于12月8日冻结了公明景业两个银行账户,实际冻结资金40890.72元;查封了公明景业5辆汽车,以及所有未被抵押的机器、设备与存货。 公明景业是粤传媒持有70%权益的控股子公司。根据粤传媒的公告,2008年12月,粤传媒向公明景业提供委托贷款3000万元,年利率5.31%,期限9个月。但截至2009年9月30日,粤传媒未收到公明景业归还的该笔委托贷款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121.24万元。 可查资料显示,本次公告前,公明景业累计收到15起供应商的诉讼文件,后者的诉讼涉及本金金额合计426.32万元。目前公明景业在清远的两个银行账户已被债权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冻结,无法运作。 公告称,公明景业除欠付粤传媒的3000万元委托贷款逾期以外,截至2009年9月30日,公明景业尚存在欠付粤传媒及粤传媒分公司的应收材料款及印刷加工费8436万元,其他往来款4251.66万元。 粤传媒表示,公明景业目前已资不抵债,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公明景业问题对粤传媒的财务构成重大负面影响,该公司2009年度的经营业绩亏损将在预亏4000-5000万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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