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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 子公司获高新技术税收优惠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4日 10:03 | 作者:于萍
盾安环境
子公司获高新技术税收优惠 盾安环境(002011)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浙江盾安机械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200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根据有关规定,盾安机械将在优惠期内享受10%的所得税优惠,即按15%的比例缴纳所得税。(于萍)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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