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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摇号意在促进审慎报价来源:新京报 |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4日 10:20 | 作者:吴敏
本报讯 (记者吴敏)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巡视员兼副主任王林昨日在新华网接受采访解读新股发行第二阶段改革时指出,目前阶段赋予主承销商配售权以及存量配售完全开放的条件尚不成熟,仍需继续研究。此外王林亦指出,新股网上发行的比例将不会再提高,进一步提高将伤及定价的合理性。
网下摇号加大定价者责任 王林在解释网下配售环节的改革时指出,网下配售由报价和配售两个环节构成。在此前的改革中,定价环节只提出了最低申购量的要求,机构投资者在参与询价的同时须申报价格及对应的申购数量,基本杜绝了高报不买,低报高买的情况。 但在配售环节,由于目前网下配售采用对全部有效申购进行同比例配售,由于认购踊跃,各机构获配的股份数量较少。 王林指出,以中小板公司发行为例,单一机构通常只能获配几万股左右,最少的不足1万股。这样的获配数量对机构来说是一个很小的金额,询价对象认真研究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并审慎报价动力就比较薄弱,不同程度地存在随意报价的情况,也有人为抬高报价水平的倾向。 而网下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的可获配机构,单个询价机构需要购买的股份数量和相应资金会大幅增加。王林指出,这加大了定价者责任,促进报价更加审慎和真实。 主承销商配售尚待研究 对于新股发行改革的第二轮为何没有推出存量配售和主承销商配售权,王林指出,从长期趋势来看,赋予主承销商配售权是市场发展的方向,但是从国内现阶段来看完全放开条件尚不成熟,要逐步创造条件。 目前推出的允许主承销商自主推荐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向的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就是在这方面所进行的尝试。 而在存量配售上,存量配售是原有股东存量股份的变现,配售所得资金由老股东拿走,并不进入上市公司,这与我国市场长期以来只是上市公司募集股本的实际情况不同,需要一定的时间统一认识。因此,对主承销商配售权、存量配售问题将继续进行研究,待市场条件成熟时择机推出。 全景网新股数据一览:http://www.p5w.net/data/xgzt/index.html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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