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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机构不足将中止发行来源:新闻晨报 |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4日 09:48 | 作者:苗夏丽
新股发行二次改革
晨报记者 苗夏丽 酝酿多时的第二阶段新股改革终于启动了,针对新股发行推出四大方面的改革将于11月1日实施。市场人士分析,此次改革意味着新股发行向市场化更进一步,主要亮点在于扩大询价范围,一些私募基金有望进入询价机构的范围,提高了券商作为主承销商的自主性。不过具体执行的效果还要看11月新股的情况。 私募基金有望参与询价 新办法规定,询价对象除了此前的公募基金、券商、保险、财务等大机构外,增加了“主承销商自主推荐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向的机构投资者”。平安证券的一投行人士对记者表示,询价对象的扩大,相当于为私募基金参与新股询价“开了口子”,尤其是一些大规模的私募基金公司有望进入询价队伍,对新股发行定价的市场化有一定的正面影响。 不过,记者采访了几家私募基金,一家公司的负责人表示,询价对象扩大,尽管私募基金有望参与,但可能只限于那些规模很大的阳光私募,很多规模较小的公司恐怕与此无缘,“我们可能还是只能在二级市场上寻找投资机会。” 根据WIND资讯的统计,阳光私募的数量大约在379家(包括一些发行阳光私募产品的基金、券商和信托公司),其中规模5亿元以上的公司只有15家,非基金、券商和信托类的公司是10家,上海泽熙投资和上海凯石投资管理公司的规模最大,超过10亿元。 完善回拨和中止发行“试水” 新股改革的新规指出:初步询价结束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的,或者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50家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不得确定发行价格,并应当中止发行。而根据WIND资讯提供的数据统计,去年新股发行以来,只有4家公司没有符合上述的要求:百川股份、中原特钢、宝利沥青和闰土股份,都是发行量不足一亿股的小盘股,提供有效报价的家数低于20家,其余近400家基本都符合要求,“中止发行率”估计在1%左右。 至于“网下机构投资者在既定的网下发售比例内有效申购不足,不得向网上回拨,可以中止发行。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预期、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可以中止发行。”对此,此前发行的新股中,可能主要涉及到一些大盘股,不过数量也十分小。 一市场人士表示,对比此前的新股发行,回拨机制的完善以及中止发行的推出,恐怕难以放缓新股发行的步伐,尤其当前新股发行存在一定的刚性需求。 新股定价更趋市场化 扩大询价机构的范围,增加定价信息的透明度等,都对新股发行的定价产生积极的影响,“新股价格的发现应该更加有效。”一券商分析人士称,此前由于发行价价格太高,二级市场和一级市场价格经常发生倒挂现象或二级市场爆炒,第二轮的改革可能会缓解这样的情况。WIND资讯显示,去年以来发行的新股中,粗略统计发行价平均为27.8元,发行后市盈率平均为55.8倍,创业板的发行定价更高。有市场人士认为,新股发行二次改革对新股的定价,有可能产生机构性分化的影响,质优的公司其发行价和估值可能更高,质劣的公司发行价和估值可能更低,具体情况如何,还要看11月发行的第一只新股情况。 相关新闻 10月新股密集发行 国庆节后开盘前三天,沪深两市就完成11只新股发行。本月20日还将有5只新股网上发行,包括4只中小板新股和主板新股中南传媒。其中发行股本最大的是中南传媒,该公司计划发行3.98亿股,拟募集资金18.52亿元。新股密集发行使中签率不断提高。大富科技今公布网上申购中签率2.5064%,为创业板至今最高。 与此同时,本月新股也密集上市。昨天迎来5只新股上市后,希努尔、嘉麟杰、大金重工三公司10月15日将登陆中小板。分析人士称,随着10月行情向好,新股破发的风险短期基本解除。由于目前市场资金充足,成交量维持在极高水平,新股发行上市“挤末班车”对市场影响小。 “合理设定每笔网下配售量”是难点 根据规定,在中小型公司新股发行中,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每笔网下配售的配售量,以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业内人士称,如何“合理设定每笔网下配售的配售量”是难点。此前许多机构出现网下申报但实际不申购的情况,但今后如何设定每笔网下配售的数量对询价机构进行约束是重点。如果每笔网下配售的数量较低,仍然会有部分机构为了推高定价而报价;如果每笔网下配售的数量太高,那么中小盘新股又可能供不应求,带来筹码相对集中,在上市三个月后网下配售股解禁时股价波动大。因此“合理设定每笔网下配售量”较难掌握。 全景网新股数据一览:http://www.p5w.net/data/xgzt/index.html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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