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证券新闻>新股新闻

IPO现股托 去年20新股询价存疑

每经记者 曾子建

 

进程: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只待揭幕 两会前IPO或重开

今日视点:改革新股发行制度 完善询价机制需先行

灰色利益链条调查:IPO现股托 去年20新股询价存疑

个案分析:只报高价不认购 景顺长城为何"卖力"?

意义:打响新股发行改革第一枪?

措施:从整肃不当询价入手改革发行制度

违规机构:IPO询价过程胡乱报价 36家违规机构挨批受罚

管理层态度:提五项要求规范新股发行询价流程

询价对象:要敢于拒绝IPO主承销商无理报价要求

保护中小投资者:发行定价:应给中小投资者话语权

 

 

  去医院要防医托,逛酒吧得防酒托……现在,投资者还要提防新股发行的股托――IPO询价阶段报出天价,但真正到了申购时,却放弃申购。

  昨日,中国证券业协会表示,去年3月以来36家询价机构出现 “只询价不申购”情况,其中,中原证券和景顺长城基金两公司违规情况严重,遭到警告处分、责令其整改3个月、整改期间暂停询价资格。

  “这种情况在去年大环境不好的背景下屡见不鲜”,国内某知名券商一资深投行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说白了,这就是股托,询价机构为IPO企业造声势,拉高发行价。而其中,受益最大的显然是IPO公司,发行价越高,募集的资金越多。”

  《每日经济新闻》了解到,去年3月之后发行的公司达50多家,而在询价阶段,询价机构存在“关系报价”、“人情报价”嫌疑,报出天价的上市公司超过20家之多。

 

现象扫描1:

20家公司询价存在疑点

 



  一般而言,在新股发行的询价阶段,承销商将向众多机构发出初步询价邀请,询价机构则根据自己的判断,做出对IPO公司的询价申报。而最终确定的新股发行价格,则在询价申报价格的下限与上限之间。如果询价机构的报价高于最终发行价,说明询价机构能够以低于自己预期的价格申购新股,显然应参与申购。然而,类似中原证券和景顺长城这种,多次进行高价申报,最终却又放弃申购的,显然就有些不合常理了。

  那么,如何来界定询价申报是否异常?“其实有一个很简单的判断标准”,一位业内人士介绍说,“去年3月之后,共有56家公司发行新股,询价申报下限的平均价格为7.82元,平均上限为20元,上限与下限均价之比是2.56倍,也就是说,如果询价机构申报的价格超出了申报上限的正常水平(即下限的2.56倍),那么这种申报情况就存在疑点。”

  如果说出于特殊的技术原因,个别询价机构申报价格离奇偏高,尚属情有可原,但记者统计发现,在去年3月之后发行的56家公司中,竟有20家公司的申报上限价格高于正常水平,有些甚至远远高于申报上限。数据显示,申报异常的公司占IPO公司总数的35%,这种情况理应引起管理层的关注。

现象扫描2:上下限价差最高达4.55倍

  “对于一家IPO公司申购价格的判断,不同机构可能存在不同预期,在不同市场环境之下,的确存在不同的估值标准”,某券商策略分析师分析说,“但如果出现如此多的询价机构乱报价,的确有些不正常了。可以说,去年中小板公司的询价申报显得混乱不堪。”

  记者统计发现,如果以询价平均水平作为正常水平来判断的话,那么有些询价机构申报的价格确实高得有些离谱了,有些公司的申报上限价格竟然是下限价格的4倍,甚至更高。

  其中,比较典型的如升达林业(002259,SZ),该股去年6月25日招股,询价申报下限价格为2.5元,但申报上限价格竟然高达11元,为下限价格的4.4倍,而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4.56元。金飞达(002239,SZ)情况也类似,申报下限价格为5.71元,但申报最高价竟然高达26元,上限价格达到下限价格的4.55倍。上述两家公司,也成为去年3月以来,询价申报上下限价格最为悬殊的两家。

  此外,申报上限价格超出申报下限价格3倍的公司还有北化股份(002246,SZ)、天威视讯(002238,SZ)、濮耐股份(002225,SZ)、恒邦股份 (002237,SZ)、大东南(002263,SZ)及伊立浦(002260,SZ)等。

  除了中小板公司外,主板公司新股发行中,同样存在申报价格离奇偏高的现象,如金钼股份(601958,SH),该股当时申报下限价格为10.1元,而申报上限价格达到35元。

背景分析

时处金融危机高潮期逆市报高价动机何在


  根据管理层有关新股发行指导意见,发行价格应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30倍市盈率,然而,从去年询价机构申报的价格上限来看,56家公司的申报价格上限所对应的市盈率超过30倍,24家公司超过40倍,而北化股份和天威视讯申报上限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更是在60倍以上。

  询价机构究竟是真的看好这些公司,还是估值能力欠缺,还是不负责任地乱报价?其实,我们不难发现,管理层所指出的询价机构乱报价现象是从去年3月开始的,而此后正处金融危机集中爆发、A股市场不断暴跌期间。而上述20家存在疑点的IPO公司的招股时间是去年4月~7月间,彼时,上证指数已从3月前的4000多点跌到了2000多点。

  同样是在这段时间,建设银行(601939,SH)、中国太保(601601,SH)等大量次新股出现破发潮,在这样糟糕的市场环境下,为何询价机构还敢于逆市报出高价?询价机构乱报高价,然后又放弃申购,其背后的目的究竟是什么,这当中又隐藏了怎样的利益链条?明日,《每日经济新闻》将对此进行跟踪报道,敬请关注。

 

新闻分析.个案

 

怪象:连续7次只报高价不认购 景顺长城为何如此"卖力"?

 

    年初才从传出赴香港开奢华报告会的景顺长城,上周末又受到证券业协会的警告处罚,并被暂停了3个月的询价资格。2009年,景顺长城的开局似乎并不顺利。

    对于此次处罚的原因,证券业协会表示,自实施网下发行电子化后,景顺长城共7次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初步询价工作,报价均高于发行价格却全部未申购。

    消息甫传出,不少基金业人士对景顺长城的行为难以理解,直呼奇怪。

    深圳一位基金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基金公司报价高于发行价,很可能是看好这只新股的潜力,不过,“给了高价格,又不认购,确实有点怪了!”上海一家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认为,这种事偶尔出现个一两次还勉强解释得过去。

    南方某基金公司的投资总监则向记者介绍了基金公司参与新股IPO询价的一般流程:新股IPO时,基金公司的行业研究员会审核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并提供一份简单的研究报告;研究员会在报告中给出新股是否适合申购的建议;如果适合申购,行业研究员还会制定出相应的报价(一般是个区间,浮动20%左右);制定好价格后,公司会将报价传递给承销商;基金经理方面也会根据自身基金的情况,最终决定要不要配置;如果公司旗下多只基金同时需要配置或配置的数量较大时,公司可能会开会进行协调。

  “在这样的机制下,应该不会连续出现这样 (只开出高价,但不认购)的情况。说实话,这个事情太特殊了,也比较奇怪!”采访中,这位投资总监不时地向记者表示。

    北京一家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向记者表示,基金公司偶尔出现这样情况,可能是公司的研究部和投资部之间的协调出现了问题。但这种现象出现次数多了,背后的原因就不太好解释了。

    上海某基金公司的工作人员则透露,通常新股上市时,准上市公司或者其承销商都会和机构 “谈谈”,如果双方关系好,基金公司也可能会“帮点忙”。他认为,报高价又不认购,基金公司这样的做法很可能是想帮助准上市公司提高发行价格。但是这种做法只会给准上市公司带来点好处,多募集点资金,基金公司自身是得不到好处的。但是,也不排除基金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得到实惠。

    一家中等规模基金公司的投资总监向记者证实,这种做法在业内其实并不是什么太大的秘密,不排除基金公司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其他好处。“不过,连续出现这种情况确实是有点问题,这在别的基金公司是不太会发生的。”

    连续7次报高价又不认购,其背后的意义也许只有景顺长城自己心里才明白。

 

新闻分析.意义


打响新股发行改革第一枪?

 

  “上台就念自律书,把我们吓了一跳。”一位参加了2月6日证券业协会IPO询价对象自律工作会议的人士昨日告诉记者。

    记者昨天获悉,2月6日证券业协会召开了IPO询价对象自律工作会议,共有38家券商和基金公司出席了该会议。会上,证券业协会会长黄湘平对受到自律处理的36家询价对象提出了批评,其中有4家公司的代表还上台宣读了他们的 “悔过自律书”,最终两家公司被点名批评。

    一位证券业分析师告诉记者,从证券业协会的举动看,或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进行铺垫,警告机构在未来的新股发行中不要重蹈覆辙――新股发行规则生变已初露端倪。

    对于被点名一事,景顺长城表示,为保护投资人利益,正在拟定声明。中原证券研究所的相关人士则表示不负责该询价工作,不清楚具体情况。

 

视点

 

改革新股发行制度 完善询价机制先行

 

  日前,36家询价对象受到了证券业协会的惩罚,它们在询价工作中报价高于发行价格最后却未申购。这次处罚获得了业内的一片叫好声,也为所有的询价对象敲响了警钟:价格不是乱报的,乱报价格必然会自食其果。
  众所周知,目前实行的新股询价制度是2005年开始实施的,其目的是使新股发行价定价更加公平、公正。通过规范化的询价程序,询价制度可以在发行人、承销商和投资者之间建立相对充分的沟通机制,将定价过程更多地交由市场参与主体决定,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发行定价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同时,也使机构投资者、保荐机构等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受到市场约束,接受市场检验,为获得一个兼顾发行人和投资者利益的发行价格创造了条件。
  但是,任何新制度的实施都会面临一些不可预见的问题。在询价制实行以来三年多的时间里,也暴露出一些弊端。例如,参与询价的机构为了谋取一二级市场的更大差价会压低价格,或是为了某种原因而抬高报价等。这些行为都扰乱了新股发行询价秩序,损害了投资者权益。
  对此,监管部门也一直在积极完善询价制度。证监会不仅对询价对象相关行为进行持续监管,而且要求询价对象要进行负责任的报价;报价必须客观有据,保证报价的独立性;必须诚实守信,不得误导定价;严禁通过任何形式出租、出借询价专用账户。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还建立询价对象的诚信档案,依法对询价对象的行为进行监管,将缺乏诚信、随意报价、串通报价、故意抬压价以及出租出借账户等误导定价的行为记录在案,对违背诚信原则的询价对象将从询价对象名单中去除。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出席第十届发审委成立大会时也表示,询价制度和申购比例都将进一步完善,以抑制过度投机,确保新股申购的公平、公正。据了解,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有望在今年初取得实质进展,其中改革的主要内容就有关于询价机制的完善。
  可见,如何保证保荐机构、发行人及机构投资者定出合理的发行价,已成为询价机制改革的核心。询价对象做出的每一次新股报价都将影响到广大投资者的投资意向和经济利益;同时,公平、公正的报价也是对投资者保护和尊重投资者意愿的具体表现。只有这样,才能有助于营造出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

 

探讨:保护投资者利益

 

发行定价:应给中小投资者话语权

 

  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已历经多次变革,在刚刚结束的2009年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又再次被提上议程。昨天接受记者采访的券商人士表示,历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都没能解决一个问题,即在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利益之间找到平衡。这也应成为此次改革的重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这次改革中引起了市场以及监管层的重视。
  现行制度弊端显露
  东兴证券一位人士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在细则方面显现几方面的弊端。
  一是容易形成机构垄断,在一级市场占据主要地位。以资金量大小申购新股,使得散户处于弱势地位,如一些高收益低风险的产品,散户参与难度比较大。“三公原则”在实际操作中难以落到实处。此外,在新股发行定价方面,新股的普遍高价发行,难逃故意推高股价之嫌。
  按照现行发行制度规定,尽管中小投资者所占比重很高,但新股的定价权却由配售持股最高占20%(大盘股为50%)的机构投资者来决定,中小投资者对该定价只能被动接受。此外,由于目前机构投资者的研究能力和管理水平较低的事实,最终的新股定价不尽合理。 
  该人士认为,此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最重要的应该是,让散户能够获益、打破机构垄断以及保证发行价格不会恶意被推高,在结合证券市场“三公原则”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具体改革措施。
  宏源证券一位资深投行人士则对记者说,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发行人诚信披露,保荐人尽责,询价对象有责任心。
  应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东兴证券上述人士表示,由于部分拥有大量资金的机构在成功申购大量新股后,往往会迅速提高首日涨幅,吸引中小投资者进入,然后在获得大量收益的同时悄然全身而退。这对中小投资者来说风险很大。因此,有必要对这种成功申购大量新股的特大机构设定一些限制,比如持有期的限制。
  宏源证券上述人士则表示,可以通过规定每个网上申购账户近年的平均资金余额,来避免大机构的恶意炒作,更重要的是可以防止临时性资金乘机进来打新股,从而照顾到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通过行政命令规定,凡是最近一年内账户额度超过10万元的投资者都不能参加网上申购,以保证中小投资者具有平等的机会参与。”他说,不过这个规定应该是有期限的,投资者最终还是应该按照市场化定价来获得相应的权利。
  东兴证券上述人士建议,可以进一步提高询价机构数量,形成询价机构充分竞争的局面。此外,还可以给中小投资者一定的发言权,让中小投资者参加竞标定价,形成多元化的询价机制。不过,这对交易系统等方面的要求相对提高。
  宏源证券该投行人士则提出更为具体的建议。首先,通过适当减少网下机构配售数量,避免机构间竞相抬价现象的出现。等相关制度成熟后,再扩大机构配售比重。这样既有利于价格发现功能的实现,还可以缩减网下的利益输送。其次,剩余部分通过网上发行,采取“市值配售”的方式,但与以往的方式不同,按账户持股市值来划分等级,每个等级内按照市值配售:一部分由市值大的机构投资者认购,一部分由市值小的中小投资者认购。

  全景网新股数据一览:http://www.p5w.net/data/xgzt/index.html

文档附件:

相关推荐: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