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债转股”加速推进 还是需要注意几点
来源:申万宏源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9日 08:52 作者:

  值得注意的是,对钢铁煤炭企业开展债转股是第一次提及,与此前的定调有所差异,进一步凸显政府在确保去产能过程中金融稳定的底线。我们发现最新的方案中取消了债转股试点规模,强调 “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债权以银行贷款为主,债券等是否能纳入由参与方协商而定,市场定价。主要针对临时有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降杠杆;政府不强制“拉郎配”;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政府不承担损失兜底。“市场化、法治化”是本轮债转股的基本原则,“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对钢铁煤炭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上一次“债转股”效果显著,这次情况大不一样。1998年,我国经济受东南亚经济危机、洪灾和经济结构失调的影响,通货紧缩与经济增速下降并存。为了实现三年脱困目标,“债转股”政策推出并取得了积极成效,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机制和盈利情况得到好转,我国不良资产得到有效控制,经济结构得以优化,然后过程中暴露的债转股贷款质量低下、企业扭亏成果不稳定以及建立现代企业治理制度不理想需要我们予以重视。本轮“债转股”是国家在1998年政策基础上的改进和创新,试点企业的范围从一般的不良资产扩大到关注类和正常类贷款,更加强调“市场化”;运作的主体也由传统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变为商业银行主导,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引进社会资本;目标由三年脱困,改善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变为降低经济杠杆率,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债转股的成功实施需要一系列条件的配合,1、需要专业化的资本进行运作和对接;2、退出需要经济环境和企业经营的好转的配合;3、需要对于专股的目标债权进行严格的甄别。乐观的情形是经济环境配合,专业化的资本对于有前景的企业的关注类或者正常类贷款进行转股,成功运作之后顺利退出。悲观的情形是以上三个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偏差,使得短痛变长痛,使得不良债权转变为不良股权最后难以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