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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创新更需要思路创新
来源:经济观察报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2日 06:54 作者:张勇
    第三届券商创新大会即将在下月8日举行,经过第一届的轰轰烈烈和第二届的低调转向,券商们对第三届大会的预期将更加理性,甚至不抱过多预期。 
    今年2月份,国内券商新锐国金证券在业内首先尝试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推出经济业务的互联网产品——“佣金宝”之后,券商行业以互联网为依托展开了新一轮的创新。 
    但我们发现,相比央行对于“P2P”等领域在监管行为上的积极与及时,证券监管部门除了在对部分直接喊出“零佣金”的机构及时叫停之外,对其他类型的券商创新,其监管态度则似乎有些不够明朗。 
    或许就像去年券商创新大会上,券商们所感受到的那样,监管部门有意将创新的主导权回归券商自身,因此才会对最近出现的一些创新迹象不做过多的表态。 
    实际上,如果证监部门一开始就是如此态度也罢,然而2012年的首届券商创新大会监管部门明确提出了一系列推动券商创新的政策举措,而券商们也是由此拉开了各自创新的大幕,但这种监管态度却在一年后出现了“大幅度”的转向,不仅仅当时预期中的一些政策没有落实,“风险控制”更是被提到了相当的高度。 
    虽然在许多官方的表态中,外界所认为的转向并不存在,监管部门依然会继续推进券商行业的创新工作,但许多实际情况让很多券商感到有些“迷茫”,了解监管动向也成为不少券商高管近阶段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 
    我们看到,2013年的第二届创新大会与第一届的重大不同不仅仅在于风险控制被提升到很高的高度,还在于监管层试图表明券商自身才是创新主体的态度。但我们认为,这个时候的券商们除了自身担负起创新主体的责任之外,更希望监管部门给予方向上的明确以及政策预期上的明朗。 
    仔细分析此次创新大会的背景我们会发现,券商行业创新的进程似乎在今年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一方面,证监会最大系统工程——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在今年年初因IPO过程中的种种问题而陷入巨大舆论漩涡;另一方面,证监会机构改革已经进入到了关键阶段,机构调整及合并已有成果;再者,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到来也迫使监管要面临新的挑战。 
    在这样的复杂局面下,监管部门的谨慎可以理解。 
    然而,券商业务领域的创新乃至整个证券行业的改革显然是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我们希望监管部门不要因为复杂的局面而态度摇摆,尽量避免重大的举措失当,更不要因为一些人事因素而暂缓已经成熟的改革进程,让券商无所适从。 
    我们认为,中国的特色注定了券商创新的主体除了券商自身之外,也应当包括监管机构。因为相当多的工作需要由监管部门牵头及承担,尤其是对政策方向的把握。 
    券商创新大会本身就是一个明确政策方向的极好机会,监管部门应当借此向业内明确对于券商创新的态度和预期,在制度层面上给予应当的支持,对创新过程的监管方式也应当更加完善,同时积极利用好行业自律组织的功能,充分发挥好行业监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