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3日 07:35 | 作者:李立平
青海省副省长高云龙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专访时指出,各相关部门、机构、从业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自觉抵制内幕交易
11月20日至22日,由证监会纪委主办,深圳证券交易所、青海证监局、青海金融办承办的“内幕交易警示教育展”在西宁开展。活动得到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青海省副省长高云龙,青海省政府办公厅、财政厅、省纪委、国资委、税务局、工商局、经委等厅局负责同志,辖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中介机构40个单位,约500人参观了展览。
高云龙副省长边参观边与相关同志交流、探讨、分析相关案件,并对做好防范内幕交易工作作出了指示。高云龙副省长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这次展览办得很好,能够使相关部门、机构比较深入的了解内幕交易的危害性,从而起到警示作用。高云龙强调,做好防范内幕交易工作要把握三点:一,学习是基础,各相关部门、机构、从业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自觉抵制内幕交易;二,制度是保障,防范内幕交易要靠制度,要用严格地制度去规范各市场主体的行为,避免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三,监督是关键,证券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监管力度,切实做到杜绝内幕交易行为。
作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青海省举办的内幕交易警示教育展准备充分、规模大、反响强烈,受到了参观者的高度认可。青海证监局局长闫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下发以来,青海省政府相关部门、证券监管部门、辖区市场主体高度重视防控内幕交易,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大内幕交易防控力度。首先是,完善了相关制度,建立了综合防控体系。省金融办、公安厅、青海证监局等部门联合建立了防控内幕交易联系制度、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辖区上市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其次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开展培训班、讲座、召开研讨会等方式,总结好的经验,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使相关部门及投资者更加了解了内幕交易的危害性,从而做到警钟长鸣。第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