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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新政调查:国信、广州证券截留“减负款”


陈贤丽 每经记者 朱秀伟

    《每日经济新闻》此前曾报道《超过九成券商拒绝执行“减负新政”》,引起管理层高度重视。近日,广东证监局下发通知《将依法督促辖区证券机构落实下调证券交易费用》,打响了全国各地督促券商落实减负新政的第一枪。随后,四川省跟进要求券商落实股民减负政策。

    在当地监管部门发布明文规定后,券商落实减负政策的情况是否有所改观?对此,记者近日对广东省的部分券商及其营业部进行了调查。但调查结果显示,券商仍在截留投资者的减负款,尤其是在经手费的下调上,券商还在打政策的“擦边球”。

陈贤丽 每经记者 朱秀伟

券商截留经手费 开户时已埋下“伏笔”


    证监会今年两次下调经手费,先是从0.11‰下降到0.087‰,随后再降到0.0696‰,全年将为投资者“减负”约6.25亿元。如今谁享受了这部分优惠?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券商经纪业务在经手费的设定上存在“潜规则”:一,虽然口头上说明费用包含了经手费,但在合同中却往往不标明费用中包含经手费;二,券商可以随意调整净佣金和全佣金的收取方式,所以券商很有可能根据证监会上调或者下调经手费来设置所有客户的收取方式,从而截留股民的优惠。

“减负款”被券商截留

    从今年6月开始,证监会两次下调了沪、深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经手费。第一次下调经手费是在6月1日执行,收取费率由此前的0.11‰下调到0.087‰,降幅为25%。第二次下调经手费是在9月1日执行,由0.087‰下降至0.0696‰,降幅为20%;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交易过户费将按成交面额的0.3‰双向收取,降幅为20%。

    证监会称:“在今年剩余的四个月内预计降低A股交易相关收费6亿元,加上6月1日起实施的上次降费和市场监管费下调,七个月内合计降费42亿元。”

    虽然经手费是券商交给交易所的费用,但由于券商通常将这笔费用转嫁给投资者,所以下降的经手费理应“归还”股民。根据同花顺数据,6月1日至8月底,A股总成交额为72500亿元,6月1日的经手费率从0.11‰下降为0.087‰,三个月为股民节省了1.67亿元。今年上半年,A股的成交金额为17万亿元,若以此估算,剩下4个月(9月~12月)的成交金额约为其三分之二,大概约为11.33万亿元。从原先的0.11‰下调至0.696‰,将为股民节约4.58亿元的费用。也就是说,全年单单经手费,就为股民减少了6.25亿元(1.67+4.58)。

    那么这6.25亿元是否实实在在地进入了股民的口袋?6月1日和9月1日开始实施的两次费用下调执行情况如何呢?

    《每日经济新闻》曾经在证监会第一次下调费用后,发布报道《超过九成券商拒绝执行“减负新政”》,较为全面地反映了绝大部分券商未执行减负新政的情况。这一报道引起了管理层的重视,广东证监局近期下发了《广东证监局依法督促辖区证券机构落实下调证券交易费用通知要求》(以下简称《通知》),打响了地方监督的第一枪。

    《通知》明确说明三点:第一,遵守与投资者的约定相应调整过户费和经手费;第二,切实做好证券交易收费调整有关工作;第三,即时公示收费调整信息。

    但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广东证监局下发了“监督令”,但辖区内的券商如国信证券和广州证券,均存在未降低全佣收取方式的投资者相关费用的情况。

    “目前市场那么差,券商都认为经手费相当于是给他们发红包。”南方某大型券商经纪业务部一位管理层人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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