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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研究报告行规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0日 09:02 | 作者:姚伟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分析师与投资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所长姚伟
近年来,有关研究报告的负面信息时常见诸于媒体,备受舆论关注。从证监会2010年10月公布《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到目前协会“研报两新规”正式出台,体现了监管部门和协会的重视。我们认为,“研报两新规”的发布对于规范证券研究报告发布与证券分析师执业以及加强投资者保护具有里程碑意义,具体体现在: 首先,规范信息来源,杜绝非法信息传播。其次,贯彻“公平”、“独立”精神。再次,信息隔离、利益隔离,维护分析师客观独立性。最后,进一步规范媒体刊载转发行为,保护分析师和投资者权益。 长期以来,部分媒体和网站未经授权,便私自刊载或转发各类研究报告,引发了各种纠纷。《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明确对证券研究机构授权媒体刊载转发证券研究报告、防止公众媒体或其他机构未经授权私自刊载或者转发证券研究报告作出了详细规定。这些规定对保护证券研究机构和分析师的合法知识产权不受侵犯,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进而保护投资者权益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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